國務院發文基藥重大改革:基藥必須優先使用,醫院不得拖欠藥款
日期:2018/9/24
9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基藥新政正式出臺!“基藥新政”強調了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否則通報的強硬命令,同時加強了基本藥物供給配送的保障,明確醫療機構不得拖欠基藥款項。
2009年8月,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9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我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工作正式實施。
時隔9年,國務院今日再次出臺文件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在頂層設計層面做出調整,并在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使用等多個環節做出制度性安排,明確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政策未來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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