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藥目錄”消費升級勢不可擋
日期:2018/9/10
最近,國家衛健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在行業內征求意見,作為醫改排頭兵的基本藥物制度(下稱“基藥制度”)再次走入了大家的視野。此次《征求意見稿》旨在聚焦完善藥物目錄管理機制,基本藥物報銷比例調整,慢病用藥等方面,并明確強調,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輸液。
在目錄制定之初,為了追求廉價,治療效果最好的藥物幾乎都沒能進入基藥目錄,因此,基藥產品質量不過關,藥品短缺且供應不足,藥品數量少或難以滿足臨床需求時有發生,基藥制度亟待改革。
基藥目錄大換血,臨床價值凸顯
基本藥物,是世界衛生組織于1977年提出的概念,主要目的在于解決欠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藥物短缺問題。簡而言之,是物美價廉的常用藥。
2009年8月,原衛生部頒布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共307種,業界簡稱307目錄),自此,我國啟動了基藥制度。
2012年9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共520種藥品,業界簡稱基藥520目錄)經原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4年,原國家衛計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出,不鼓勵基藥增補。
2015年1月,國家衛計委發布《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的通知》,其中涉及的基藥政策是: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
基藥制度最初重點布局基層醫療機構,入選藥品基本以老藥、廉價藥為主;質量好、療效好的藥物,幾乎很難進入目錄,例如,已經過了專利期的舒降之,在降價52%后才躋身基藥行列,而原研藥幾乎沒有入選的機會。這一政策直接導致了基藥在個別品種和地方出現了“質次價低”的現象,與用藥需求以及臨床價值出現了巨大的偏離。
除了療效欠缺外,基藥品類非常少。患者的用藥選擇權大大受限,只能轉往非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拿藥,看病不僅更麻煩,而且更貴了;政府長期所冀望的“小病進社區”,始終無法落地。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國家不鼓勵基藥增補,但為了滿足患者需求,在很多地方,例如基藥模范安徽省,各級基層政府早就默許基層醫療機構的用藥范圍突破基藥范圍。有些省級行政單位,例如河南、北京等陸續出臺政策放寬基藥制度,讓基層醫療機構也能使用基本醫保目錄中的2000多種藥品。
想要鼓勵基層醫療機構和公立醫院使用基藥,首先得要納入療效良好的“好藥”。基藥一致性評價即將于2018年年底完成,基藥的質量和療效可能會得到大幅度提升;而在一些疾病領域,不良反應較少,療效更好的藥物有望替代老藥。《征求意見稿》提出的“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基本藥物的,可被風險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優質品種所替代的藥品將被調出”的說法,很大程度上,是對我國過去基藥目錄配置過低的一種修正。
國家談判以價換量,消費升級勢不可擋
我國最初的基藥制度采用雙信封采購,雙信封制分為質量標和價格標,由于沒有實施一致性評價,國產藥但凡獲得了國家批文,就屬于質量合格,因此,招標只比拼價格,從而造成唯低價是取的情況。
《征求意見稿》提出,基本藥物采取國家談判、集中招標、陽光掛網等方式分類采購,引導形成合理價格。還提出了“優先調入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對于新審批上市、療效較已上市藥品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可適時啟動調入程序。”這就徹底廢棄了“雙信封”機制,也表明了對高質量藥、首仿藥的支持。
《基本藥物目錄》將迎來歷史性的消費升級:大批老藥可能會被淘汰,新一批臨床療效更佳、不良反應少,患者依從性高,日均藥費比較低的品種將會被納入報銷范圍。經過多年新醫改之后,國家談判以價換量初見成效,藥品價格有了大幅的調整空間,因此,部分乙類目錄藥品很可能愿意通過以價換量的方式進入基藥目錄(列入醫保目錄的甲類目標),獲得醫保100%的報銷。
為了更好的保障基層用藥,推動基藥的使用,配套的鼓勵政策不可缺失,同時,還需考慮與醫保目錄的無縫連接。《征求意見稿》提出了若干激勵機制,比如,未來將把基藥使用情況與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和基層實施基藥制度補助資金的撥付掛鉤。同時,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優先制定基藥醫保支付標準,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對臨床診療使用的基藥,經過醫保部門的相關程序之后,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對于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抗艾滋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重大公共衛生防治的基藥,持續加大各級財政支持力度,免費向群眾提供。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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