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代表“圍獵”醫務人員,行賄逾200萬獲刑
日期:2018/6/13
南都記者獲悉,身為職業醫藥代表,張某長期活躍在恩平和開平地區,推銷藥品。2012年11月至2017年4月,張某在向恩平、開平3家醫院推銷藥品的過程中,為了提高其推銷藥品的銷售量,向上述醫院6名醫務人員送好處費合共人民幣191.3514萬元。在同一時間段內,張某還向上述醫院其中2家從事公務的3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合共人民幣13.89萬元。
利用回扣,“套路”式推銷藥品
在辦案機關,張某供述了他進行“套路”式推銷藥品的門道。
被推銷藥品的廠家會按藥品銷售額給張某傭金,他按藥品銷售額20%至25%左右給醫生回扣。
張某非常清楚,醫院購買藥品有嚴格的規定,為了達到推銷藥品的目的,他會有的放矢到目標醫院找有處方權的科室主任,推銷藥品并商量好回扣事宜。
醫院科室主任被“圍獵”后,會向藥劑科申請進藥。藥劑科通過后,向醫院的藥事委員會提交購藥申請。層層審批完成后,張某所代理的藥就會通過統一采購平臺進入醫院。
然而,這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據他供述,要想多賣藥,還必須由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多開其代理的藥品。因此,他會繼續“圍獵”醫生,讓他們多開其推銷的藥,方法依然是給予回扣。
案發后,在辦案機關提收的張某電腦內,清晰儲存有每個醫生每個月的回扣數,張某便是按電腦記錄的回扣數送給醫生。
買通醫務人員,借采購牟利
南都記者獲悉,拿了回扣的這些醫務工作者,自感“拿了別人錢財,就要替人辦事”,便開始“服務”于醫藥代表張某。張某明,任開平某醫院藥劑科副主任兼藥事委員會副組長,2011年開始管理藥劑科全面工作。
據張某明講,2012年11月,張某向他索要了所有醫生開處方藥的統計數據。由于張某明可以使用單位的用藥管理系統,遂通過系統篩選特定藥品的用藥情況導出生成數據,并通過電子郵件將有關數據發送給了張某,張某以每種藥品50元、100元給他好處。
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張某明使用醫院藥品管理系統,分析醫院部分用藥量較少、利潤空間大的前列地爾針等四種藥。張某通過張某明取得這四種藥的供貨商資料,與供貨商談判并取得代理,并要求張某明提高這幾種藥的采購量,張某共給張某明好處費10000元。
普通醫生拿回扣,領導參與分成
詹某,2002年至今在恩平某醫院工作。
據詹某講,2012年下半年某天,張某要詹某支持所推銷的藥品,他知道按醫藥慣例是有回扣的,遂同意。2012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間張某按月向詹某送回扣,每次用信封把錢裝好,并將送回扣的藥品名稱、數量、金額寫在一張紙條上放入信封。
詹某任普通醫生期間,張某將每個月回扣的30%送給詹某同一組的領導后,把剩余的款項送給詹某。2016年1月,詹某任副主任后,詹某開始收下全部提成回扣,張某還將與詹某同組某醫生的回扣提成30%給他。
幫忙通過審核,收取各種好處
歐某,2014年12月任恩平某醫院藥劑科主任兼任藥事管理委員會組長。
據歐某講,藥品采購是倉庫按藥品基本目錄做好采購計算,由倉庫管理員填好購進藥品計劃表,經藥劑科主任簽名后上網采購,基本目錄的藥品有些停止采購需恢復、或一品兩規的藥品,由藥劑科科長決定采購就可以了。
2016年4月,張某向歐某請托將他銷售的新藥提交藥事管理委員會討論及幫忙通過,其中有6種新藥經審核被采購,張某于同年5月的一天送給歐某現金人民幣12000元;另外,張某需要知道醫院用藥量情況提前準備供應,通過歐某提醒他安排配送,于2016年端午節、中秋節、2017年春節、清明節共送其15000元加油卡、購物卡。
被“圍獵者”中,不但有臨聘信息技術人員、普通醫生,還有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醫院科室主任、院領導。上述僅是部分收受好處費的醫務人員的講述。
法院判決: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法院查明,上述被“圍獵者”中的張某明、梁某、歐某均在事業單位履行領導管理職責,且均利用其職務權限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張某的藥品銷售提供幫助,三人均為在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無視國家法律,在醫藥產品銷售過程中,給予醫務人員以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張某還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還構成行賄罪。
鑒于張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行賄均是被追訴前主動供述,有悔罪表現,且主動預繳罰金,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可減輕處罰,對行賄可從輕處罰,數罪并罰,可適用緩刑。辯護人提出醫藥體制不完善并非是導致張某犯罪的必然因素。最終,作出上述裁判。
法官說法:事關患者切實利益,醫藥銷售應嚴格依法
醫藥購銷、醫療服務環節中存在的回扣、賄賂現象破壞了行業公平競爭的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老百姓看病貴的問題。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特別明確,醫療機構中的人員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采購活動中非法收受醫藥產品銷售方財物的行為規定為犯罪。通過這個案例,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希望醫院加大醫藥采購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醫生自身也應進一步提升拒腐防變的意識,有所敬畏,強化職業良知,培養良好醫德醫風;醫藥銷售人員要嚴格依法開展業務,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信息來源:E藥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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