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5日,安徽省、廣東省、廣西賀州市藥監局發布公告,共撤銷3家藥企的GSP的證書。
安徽省:
6月5日,因安徽海王銀河醫藥有限公司主動向安徽省藥監局提交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局令第6號)的規定,安徽省藥監局同意注銷安徽海王銀河醫藥有限公司的《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自注銷之日起,企業應依法停止藥品經營活動。
廣東省:
據了解,因江門市永瑞醫藥有限公司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廣東省藥監局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45條,依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分類管理的實施辦法》(粵食藥監法〔2014〕109號)規定,評定其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
廣西賀州市:
據悉,賀州市黃田康樂藥店因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依據《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4號)第二十五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和《總局關于修訂印發<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有關事宜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監〔2016〕160號)的規定,賀州市藥監局決定撤銷該企業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