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三招打擊醫藥回扣!
日期:2017/11/7
來源:法制網 作者:王小勇
醫療耗材指醫療過程中病人需要使用的各類一次性醫療器具,包括一次性注射器、醫用棉球、縫合線等普通耗材,以及一級介入支架、起搏器、人工晶體、骨科材料等高價值的植入類耗材。
隨著藥品統一采購制度全面推行,藥品采購中已很難發生醫務人員“吃回扣”的嚴重問題,但在醫療耗材采購中,醫務人員拿回扣的問題仍然較為普遍和嚴重。
在高價值的醫療耗材采購中,醫務人員拿回扣甚至成了公開的秘密。此類行為在法律上一般定性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
醫療采購中職務犯罪行為主要特點有兩個:
一回扣對象為相關科室的主任醫生和業務骨干。在對高價值的醫療耗材選擇使用中,科室主任和業務骨干起主導作用。因此這類人就成了供應商重點攻關的對象,在一些高價值的醫療耗材銷售中,拿回扣成了這一行業的潛規則。
在這種不良風氣的影響下,醫務人員很難獨善其身。醫療耗材采購中的腐敗案件往往體現出一人行賄,同一科室多名醫務人員受賄的特點。
二是口扣比例高數額大。高價值的醫療器材價格昂貴,動輒成千上萬元,相應的,其利潤空間也相當可觀。醫療耗材供應商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將產品成功打入醫院,甘愿拿出相當多的一部分利潤用于醫務人員的返點。
該類職務犯罪多發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醫療耗材的市場價值巨大。醫療耗材于藥品一樣,都屬于一次性消費。隨著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對健康生活的要求越來越高,高價值的醫療耗材需要量巨大,據統計目前,全球生物材料以骨科和心血管兩類應用產品的需求最大,分別占全球生物材料市場的37.5%和36.1%。
二是不同于藥品的集中采購,高價值醫療耗材的采購形勢更加靈活,由此也給一些不法商人造成了“趁虛而入”的機會。目前我國主要通過出臺目錄對醫院使用的設備和耗材進行品牌準入和最高限價,但從目錄中選擇哪個品牌、以哪種價格進入醫院,最終的決定權全部掌握在醫院甚至個別科室、個別人手中。
三是在醫療耗材的使用上,醫務人員起主導作用。與普通藥品相比較,患者對醫療耗材的認識更為不足,在手術中使用何種品牌,何種價位的醫療耗材,很多程度上由醫療科室和主治醫生根據需要選擇。
預防此類職務犯罪,因從完善制度建設,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及社會監督等方面合力推進。
一是健全醫療耗材價格監督管理體制。 嚴格醫療耗材成本的計算標準,從宏觀上防止醫療耗材虛高。健全醫療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合理設置競標品種,鼓勵競爭,減少暴利空間。
二是加強對重點崗位醫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嚴肅醫紀,整肅醫風。對醫務人員的管理使用堅持德才并舉,提升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榮譽感。建立合力的物質獎勵激勵機制,堅決根除將收回扣視為理所當然的錯誤思想。
三是加強打擊和宣傳力度。醫療系統應定期開展警示教育培訓,使醫務人員充分認識到收取回扣的嚴重就后果。對有行賄劣跡的銷售代表和企業,列入政府重點監管和醫療單位重點防范的對象,雙管齊下鏟除醫療耗材銷售中收取回扣的土壤。(本文作者單位為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人民檢察院)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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