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兩票制明確:醫院嚴控配送商數量(不超過15家),6月30日實施
日期:2017/5/24
吉林兩票制政策終于由官方發布了,從整體內容來看,該省方案對于兩票制的界定中規中矩,并沒向先前某些人士說的「國內總代可視為生產企業」的內容出現。
6月30日實施,2個月過渡期,9月1日全省全部實行。「實行兩票制的單位本著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顯得該省在執行落地前還是信心不足,畢竟這是一個牽涉工業、代理商、商業、醫療機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政策,牽一發而動全身。
官方在新醫改大背景下顯得躊躇滿志,但又在積極探索的基礎上小心謹慎:畢竟,吉林是非醫改試點,按國家制定的時間表,非醫改地區不一定要在年內實施兩票制。不過,吉林正在謀求進入第三批醫改試點省的行列(廣東、吉林、甘肅、江西)積極一些又何妨?甘肅不是也已經公布了該省兩票制方案了嗎?
吉林兩票制方案中,真正值得關注的是藥品配送的選擇問題,與陜西類似,該省正嘗試由醫療機構來進行逆向遴選而非生產企業指定,并且限定數量,非基層醫療機構配送商不得超過15家,基層醫療機構不限數量。
15家配送名額,對于等級醫院來說,意味著大量已經開戶的配送商面臨著重新洗牌。特別是商業渠道散、亂的吉林省,醫療機構的配送公司開戶相對混亂,且數量遠超15家。如果照此執行,又有一批商業要被邊緣化了。
此外,方案支持建設全國性(設在吉林省域內)、省域性的藥品物流園區和配送中心,鼓勵委托具有第三方物流資質的企業進行配送。大型商業得到政策支持,強者恒強的效應加劇。
以下內容來源:吉林省藥械采購服務平臺
吉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16〕3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6〕26號)》、《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國醫改辦發〔2016〕4號)及《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 加快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吉發〔2016〕32號)等精神及要求,推動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中實行“兩票制”,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以推行“兩票制”為抓手,不斷深化藥品流通領域改革。
通過強化醫藥市場監管、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壓縮藥品流通環節、凈化藥品流通環境,切實降低藥品虛高價格、保障群眾用藥安全、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促進藥品生產流通行業健康發展。
二、“兩票制”的界定
“兩票制”是指藥品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
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經營企業,可視同生產企業;
境外藥品的國內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合規委托負責藥品銷售的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可視同生產企業。
以上情形在全國范圍內僅限一家經營企業或總代理。
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部總公司、分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但最多允許開一次發票。
三、實施范圍與時限
(一)實施范圍。
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全部實行“兩票制”。鼓勵部隊醫院、民營醫院及個體診所等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兩票制”。
邊境縣(區)、國家級及省級貧困縣轄區內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允許在“兩票制”基礎上再開一次藥品購銷發票,以保障基層藥品的有效供應。
在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突發事件和病人急(搶)救等特殊情況所實施的藥品緊急調撥、采購,不受“兩票制”采購限制。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流通經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二)實施時限。
全省自2017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兩票制”。參與我省藥品集中采購的并進行藥品配送的生產、流通企業于8月1日前在吉林省藥械采購服務平臺進行更新注冊,并送達兩票制承諾書,同時妥善處理庫存藥品中不符合“兩票制”規定的藥品;
醫療機構應根據藥品采購使用情況及時調整優化配送渠道,配合企業處理不實行兩票制的藥品。實行兩票制的單位本著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暫定9月30日后全部實行兩票制。
四、有關規定
(一)藥品采購配送管理。
1、生產、流通企業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合理確定加價水平,按照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統稱“發票”)。
2、藥品生產企業是藥品生產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人,藥品生產企業對藥品的質量保障、配送服務負全責,使生產企業在藥品配送中成為一個責、權、利相統一的閉環系統。
3、藥品生產企業可將藥品直接配送到公立醫療機構,也可委托藥品流通企業配送。探索并鼓勵藥品生產企業與公立醫療機構之間直接結算藥品貨款,藥品生產企業與藥品流通企業結算配送費用。
如需委托其他流通企業進行配送的,配送企業必須提供同藥品出庫單,相互之間不得發生購銷(開具發票)行為。
4、公立醫療機構必須通過省藥械采購服務平臺進行藥品采購,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規避或變相規避藥品網上采購,使采購行為符合兩票制要求公開透明,杜絕不良交易。
5、集中采購機構編制采購文件時,執行“兩票制”須作為必備條件。對于招標采購的藥品,在驗明藥品生產企業的資質,在由藥品生產企業直接投標的前提下,參與藥品集中采購的藥品企業要在標書中作出執行“兩票制”的承諾,上交企業法人代表簽署的執行“兩票制”的承諾書,否則投標無效;
實行其他采購方式采購的藥品,企業也必須出具執行“兩票制”的承諾,上交企業法人代表簽署的執行“兩票制”的承諾書,不實行兩票制(除規定外)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視為不愿參與吉林省藥品配送的企業,嚴禁其違規配送。
6、我省實行統一結算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將執行“兩票制”作為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參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必要條件,否則不在統一結算范圍內,不允許基層醫療機構(同時包括所有公立醫療機構)擅自為其結算。
7、支持網絡體系全、質量信譽好、配送能力強的大型藥品流通企業到當地開展藥品配送工作。支持建設全國性(設在吉林省域內)、省域性的藥品物流園區和配送中心,鼓勵委托具有第三方物流資質的企業進行配送。
按照遠近結合、城鄉聯動的原則,鼓勵支持區域藥品配送城鄉一體化,打通鄉村藥品配送“最后一公里”,保障基層藥品的有效供應。
8、公立醫療機構要選擇網絡體系全、質量信譽好、配送能力強的藥品流通企業開展配送工作。
配送企業數量醫療機構應進行合理控制,非基層醫療機構原則上不超過15家(生產企業直接進行配送的除外),基層醫療機構可由藥品生產企業自行選擇一家或多家配送企業開展藥品配送工作。
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提高配送集中度,促進醫藥流通市場優化整合。
(二)藥品購銷票據管理。
公立醫療機構須對采購藥品的票據進行審核,做到票據、賬目、貨款一致,并向藥品流通企業索要藥品生產企業銷售發票復印件(加蓋藥品流通企業公章原印章)。
藥品流通企業將藥品銷售到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向公立醫療機構提供藥品生產企業銷售發票復印件(加蓋藥品流通企業公章原印章)。
1、藥品生產企業必須在生產企業所在地稅務部門領取發票。藥品生產、流通企業發生應稅行為按照稅法相關規定申報繳納稅款,在銷售藥品時,必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發票上應列明銷售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不能全部列明的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以下簡稱“銷貨清單”),并加蓋供貨企業發票專用章,
所銷售藥品還應附隨貨同行單,包括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出庫數量、銷售日期、出庫日期和銷售金額等內容,發票(包括銷貨清單,下同)的購、銷方名稱應當與銷售出庫單、付款流向一致、金額一致。
2、藥品流通企業購進藥品,應主動向銷貨方索要發票,發票必須由藥品生產企業開具。到貨驗收時,應驗明發票、供貨方銷售出庫單,且與實際購進藥品的品種、規格、數量等核對一致,并建立購進藥品驗收記錄,做到票、貨、賬相符。
對發票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本方案要求,或者票、貨之間內容不相符的,不得驗收入庫。藥品購銷中發生的購銷稅票及相關票據,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存。
3、藥品流通企業將藥品銷售到醫療機構的,必須向醫療機構提供藥品生產企業到終端的全流程銷售發票復印件(加蓋藥品流通企業的公章),全流程銷售發票的生產企業名稱、藥品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數量等信息應能相互印證。
屬于按照本實施方案視為生產企業的,需向醫療機構作出書面說明,并承諾其配送的藥品符合“兩票制”相關規定,以留檔備查。
4、公立醫療機構在入庫驗收藥品時,必須驗明票、賬、貨三者一致方可入庫、使用,不僅要向為其配送藥品的流通企業索要、驗證發票,還應當要求流通企業出具加蓋其印章的由生產企業提供的進貨發票復印件或掃描件電子版(同一批次號的藥品進貨發票復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兩張發票的生產企業名稱、批號等相關內容互相印證,作為公立醫療機構支付貨款憑證,納入財務檔案管理。
(三)完善藥品購銷合同管理。
公立醫療機構采購藥品,必須與藥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簽訂三方采購合同和《廉潔購銷合同》,在確定藥品配送關系時,除明確約定配送具體事宜和藥品質量安全責任、網上采購等相關要求外,在兩個合同中必須單列出執行“兩票制”有關規定的條款。
五、監督管理
(一)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聯合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食藥監局、省物價局、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監督指導全省推行“兩票制”工作,對推行兩票制除按照各部門分工加強檢查處罰外,建立由多部門聯合檢查監管機制。每年至少聯合檢查兩次。
各市(州)、縣(區)對應職能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推行“兩票制”的監督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生產、流通企業和公立醫療機構落實“兩票制”情況。
鼓勵企業間互相監督,對違反藥品管理等有關規定的生產、流通企業和公立醫療機構,相關部門要予以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
(二)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對公立醫療機構執行“兩票制”的監督檢查,將公立醫療機構執行“兩票制”情況作為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容,納入目標管理及醫院評審評價工作。
公立醫療機構不按規定執行“兩票制”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及取消當年評先評優、降低醫療機構評審等級等處理。
對索要發票銷售清單不嚴的具體工作人員必須調離原工作崗位,對“兩票制”落實不到位、不在網上采購、拖欠貨款、監管不到位、有令不行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按照“不傳達貫徹、不檢查督促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要求進行通報批評,直到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發現違規違紀的,按照相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要加強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監督管理,對不按規定執行“兩票制”要求的藥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將取消投標、中標和配送資格,并按照《吉林省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方案》(吉政辦發〔2017〕4號)、《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誠信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意見》(吉金辦聯字〔2015〕1號)規定,列入信用不良記錄管理。
情節嚴重的列入黑名單并根據情況進行網上公開曝光,并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省藥械采購服務平臺信息化建設,加強“兩票制”執行情況的信息化監督。
繼續擴大與醫療機構和生產流通企業的互聯互通工作,依托吉林省政務“一張網”等信息化平臺,建立健全行政管理部門互通的新機制,食藥監、稅務、工商、物價、人社等行政管理平臺要與藥械采購服務平臺對接聯通,打通藥品交易監管信息壁壘,實現多部門聯動響應和協作共贏。
通過信息化手段,有利于稅務部門有效監控發票流向,有利于食藥監部門實時監控藥品流向,有利于衛生計生部門監控生產流通企業、醫療機構等“兩票制”的執行情況。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日常運行監管,將執行“兩票制”作為飛行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的必備內容。
對違反規定的,依照《藥品管理法》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同時,將查處情況及時反饋給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對違反藥品管理相關規定,影響質量的,依法進行查處。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朔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6〕87號)要求,省食藥監局負責牽頭加快“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
稅務部門負責發票管理。只向具有符合《藥品管理法》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資質條件的企業發售發票。
按照“兩票制”的規定,開展專項檢查,以打擊偽造、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依法嚴肅懲處違法違規企業和醫療機構,對未按“兩票制”規定開展藥品生產經營業務的企業和醫療機構,作為重點稽查對象開展定向稽查。
同時,將查處情況及時反饋給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各級國稅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的生產、流通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發票管理,依法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稽查和生產經營企業票據使用情況的核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省物價主管部門負責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價格行為監管,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價格壟斷行為進行查處。
商務和工信部門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要將推行“兩票制”作為推動藥品流通領域改革、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發展的主要工作,規范流通企業的市場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嚴厲打擊藥品購銷中的壟斷行為,對一些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商業賄賂行為以及損害患者利益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公安機關要將“兩票制”作為打擊生產銷售假劣藥品、虛開發票以及商業賄賂等案件的重要工作來抓。
省金融辦牽頭負責加強我省兩票制執行中的信用體系建設。
各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兩票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監管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藥械采購服務平臺)、藥品追溯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平臺以及稅務發票信息管理系統、食藥監管理系統等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推進和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四個意識”要求,充分認識深化藥品流通領域改革的重大意義,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重民生的高度,突出工作重點,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兩票制”工作順利推行。
(二)各司其職,通力協作。
各相關部門要以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為目標,按照職責分工,主動作為,敢于擔當,密切配合,做好監管銜接,打破利益藩籬,破除地方保護,加快清理和廢止在企業開辦登記、藥品采購、跨區域經營、配送商選擇、連鎖經營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政策和規定,“擼起袖子加油干”,在建立新的工作機制上下功夫,形成工作合力,積極為“兩票制”落地創造有利條件和做出貢獻,并及時研究解決政策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各種媒體,加大對推行“兩票制”的宣傳力度。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采取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的方式,廣泛宣傳推行“兩票制”的目的、做法和意義,及時解疑釋惑,回應社會關切,為推行“兩票制”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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