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企及倆經理被列入商業賄賂「黑名單」,緣起7年前行賄6萬元
日期:2017/5/21
來源/浙江衛計委等
浙江省衛計委昨日公示了將北京賽科昌盛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及其浙江大區部門經理崔佳麗、杭州地區經理趙麗軍列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據查詢浙江衛計委提到的其中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該司業務經理崔某曾于2009~2011年間,向杭州拱墅區小河湖墅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陳輝行賄,共計6萬元。
而此案后于2015年被杭州市中級人員法院對陳輝進行了刑事判決。
7年前行賄,兩年前事發,今日被列入醫藥購銷商業賄賂「黑名單」,其中經歷值得深思。
下附原文:
關于將北京賽科昌盛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列入我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公示
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
根據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杭拱刑初字第138號)、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浙杭刑終字第823號),北京賽科昌盛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在我省杭州市藥品購銷活動中,存在商業賄賂行為。依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的通知》(國衛法制發[2013]50號)之規定,我委擬將該公司及其浙江大區部門經理崔佳麗、杭州地區經理趙麗軍列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公示時間:7天(2017年5月16日--- 23日)。當事人若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提出書面的陳述、申辯意見或提出聽證申請。逾期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聽證申請的,我委將該公司及其浙江大區部門經理崔佳麗、杭州地區經理趙麗軍列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不良記錄予以公布,并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聯系人:浙江省衛生計生委
聯系電話:0571—87709372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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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陳輝受賄事實
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陳輝在擔任杭州市拱墅區小河湖墅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兼任拱墅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集團常務副主任負責全面工作期間,利用負責拱墅區藥品采購等職務便利,為原北京賽科昌盛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商務部業務經理崔某推銷、使用壓氏達等藥品上提供幫助,多次收受崔某所送錢財共計現金人民幣60000元。
具體事實如下:
1、2009年的某一天,被告人陳輝在辦公室收受崔某為了降低藥品壓氏達返利點數所送的現金人民幣10000元。
2、2009年底或2010年初的某天,被告人陳輝在辦公室收受崔某為了使藥品壓氏達進入“拱墅區藥品小目錄”所送的現金人民幣20000元。藥品壓氏達進入“拱墅區藥品小目錄”之后,崔某為感謝被告人陳輝,在被告人陳輝的辦公室送給其現金人民幣10000元。
3、2011年的某一天,被告人陳輝在其辦公室收受了崔某為了使小河湖墅衛生中心繼續采購藥品壓氏達所送的現金人民幣20000元。
信息來源:醫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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