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個試點城市藥占比要降到30%,公立醫院改革全面推進!
日期:2017/5/1
近日,衛計委、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國衛體改發〔2017〕22號),全面取消藥品加成、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增長,對前4批200個試點城市和縣級公立醫院設立系列推進要求。
控制醫療費用增長
國家將對2016年各省(區、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情況進行排名和通報。
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屬(管)醫院全部參加屬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2017年啟動改革的城市,地市級醫改領導小組要制訂任務明確、路線清晰、措施有力、分工具體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印發后,于7月31日前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
鞏固完善前4批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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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7年底,前4批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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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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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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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內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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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信息系統。
拓展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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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總結提煉推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縣(市)經驗,積極推進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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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7年底,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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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提升,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
擴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
省級示范城市、國家級示范候選縣(市)和直轄市示范縣(區)名單經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同意后,于5月15日前報國務院醫改辦。
國務院醫改辦將會同有關部門遴選確定若干國家級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國家級示范縣(市),發揮典型引路作用,樹立改革樣板,擴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效。
狠抓落實,嚴格考核問責機制
國務院醫改辦對有時間節點和指標要求的改革任務建立《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部分重點任務臺賬》,各省(區、市)醫改辦于每月15日前報送上月進展。國務院醫改辦將開展專項督導檢查,按月通報各地進展,對工作滯后、延遲改革的城市進行約談。
各地要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把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任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
國務院醫改辦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考核工作,考核結果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掛鉤,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對改革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問責追責。
信息來源:上海醫藥商業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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