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17年版醫保目錄發布!7月31日前將出地方目錄
日期:2017/2/24
今天,人社部發布了2017年國家醫保目錄。自2009年版醫保目錄發布以來,催生了數十個銷售額過10億的品種,新版目錄的誕生,也意味著我國億級藥品市場格局或將被重構。
2017 VS 2009:西藥凈增133個,中成藥凈增163個
《藥品目錄》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所列藥品為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藥品,共2535個,包括西藥1297個,中成藥1238個(含民族藥88個)。其中僅限工傷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5個;僅限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4個。
對比2009版《藥品目錄》,新版醫保目錄凈增西藥133個,凈增中成藥163個,凈增民族藥43個,西藥和中成藥品種總體漲幅達到15.4%。其中,《藥品目錄》收載的甲類藥品中,西藥品種凈增53個,中成藥品種凈增38個。
(具體目錄請點擊下文原文鏈接)
新版《目錄》分為凡例、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四部分。參保人員使用目錄內西藥、中成藥及目錄外中藥飲片發生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特別提到的是,國家免費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和國家公共衛生項目涉及的抗結核病藥物、抗瘧藥物和抗血吸蟲病藥物,參保人員使用且在公共衛生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通知規定,各省市等地方目錄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發布,調整的數量(含調入、調出、調整限定支付范圍)不得超過國家乙類藥品數量的15%。目錄發布后1個月內(即8月31日前),執行新版藥品目錄,并按照有關規定更新納入基金支付范圍的醫院制劑清單。
通知要求,要健全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智能監控系統和社會保險藥品使用監測分析體系,重點監測用量大、費用支出多且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藥品,監測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發揮藥師作用,激勵醫療機構采取有效措施促進臨床合理用藥。
通知同時提到,將對經專家評審確定的擬談判藥品按相關規則進行談判,符合條件的藥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名單另行發布。
信息來源:醫藥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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