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欠款續:湘雅系醫院開始向配送商回款!
日期:2017/2/15
南方周末/馬肅平
備受業界關注的“長沙公立醫院欠款超百億”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湘雅系的三家醫院(中南大學湘雅醫院、湘雅附二、湘雅附三)已陸續開始回款。
“目前,湘雅醫院賬期11個月,回款到了2016年2月;湘雅附二8個月賬期;湘雅附三已經通知配送企業補簽了2016年藥品購銷合同。”湖南省藥品流通行業協會秘書長黃修祥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2016年12月底,湖南部分醫院實施藥品零差率(即按進價銷售)后出現了資金缺口,便通過延遲醫藥配送企業的回款時間彌補,希望倒逼企業“讓步”,承擔取消藥品加成后的“損失”。
湖南省藥品流通行業協會的數據稱,從2016年初起,僅長沙市區內的20所公立醫院就拖欠了藥品配送企業近100億元的藥款。(相關報道詳見2017年1月25日南方周末《藥品“零加成”,醫院另“加成”》)
醫院不提“返點”,開始回款
目前,雖然醫藥流通企業等來了湘雅醫院和湘雅附二的藥款,但數額分別僅為采購金額的80%和90%。剩余的部分究竟只是暫時拖欠,還是當作“返點”被扣,目前雙方并未明確約定。
“問題暫時擱置著,最終肯定要解決。”黃修祥說。
湘雅系三家醫院之所以拖欠藥款,緣于2016年1月1日起長沙市首批20家公立醫院試點實行的藥品零差率銷售。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取消藥品加成后,醫院通過提高醫療服務費來進行補足,大概達到藥品加成的80%,剩余部分由政府補貼10%,醫院解決10%。
不過,作為國家衛計委的直管醫院,湘雅系的三家醫院無法享受地方財政10%的補貼。醫院認為提高醫療服務費無法彌補他們的損失,便把矛頭指向了醫藥流通企業。
消息驚動了高層。2016年12月25日和26日,國家醫改辦主任王賀勝專程趕赴湖南,與部屬、省屬、市屬的9家醫院座談,了解藥品欠款情況和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后的補償情況。
黃修祥透露,在國家醫改辦親自過問后仍“按兵不動”的湘雅附三,現在也決定按照國家醫改辦的精神回款。“在和配送企業簽訂的藥品購銷合同中,湘雅附三并未提及 ‘返點’,藥款按照湖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價格結算。”
2月6日,湖南省衛計委副主任龍開超專門召集省衛計委藥政處、體改辦、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醫藥行業協會負責人舉行座談會。一位與會者稱,龍開超在座談會上提到,公立醫院拖欠貨款的問題最終要“靠機制解決”。
“湖南省正在加快建設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 ‘三流合一’的平臺,前兩個已基本完成,現在要引入金融機構。”黃修祥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所謂“三流合一”,即藥品從網上下訂單,醫療機構從網上支付貨款,銀行給予醫療機構約1-2個月的免息期。若醫療機構在兩個月內不付款,銀行將墊付貨款,該筆費用將計入貸款記錄,產生的利息最終由醫療機構承擔。
國務院:醫療機構采購藥品需按期回款
不唯湖南,公立醫院拖欠貨款的情況在多個省份都存在。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醫療機構回款時間從貨到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0天;逾期不回款的,應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責任。但60天的標準,鮮有醫院能做到。
商務部發布的《2015年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顯示,2014年,179家藥品批發企業對醫療機構平均應收賬款天數為122天,應收賬款總額高達587.07億元,占對公立醫療機構銷售總額的37.6%。
不過,國務院辦公廳的一份文件,有望解決醫院回款周期長的問題,藥品配送商的盈利狀況或將得到一定改善。
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我國藥品生產、流通、使用三個領域改革方向的頂層設計。《意見》指出,醫療機構等采購方要及時結算貨款,對違反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回款或變相延長貨款支付周期的醫療機構,“衛生計生部門要及時糾正并予以通報批評,記入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將藥品按期回款情況作為公立醫院年度考核和院長年終考評的重要內容。”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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