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電商取消B證、C證審批是重大利好么? 業內人士稱請謹慎樂觀
日期:2017/1/26
趕在春節前,國務院印發了《關于第三批取消39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其中目錄中明確指出“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平臺除外)審批”。
因而,這兩天很多醫藥電商從業者的朋友圈都被“醫藥電商取消B證、C證審批”這類消息刷屏了。
毫無疑問,從整個醫藥電商的發展來看,這的確是一個讓整個行業都頗為激動的好消息。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醫藥電商政策迎來松綁,接下來很有可能會有更多利好政策出臺。
現階段,醫藥電商所參考的政策出臺于2005年,距今已隔十多年,對于醫藥電商這樣一個高速發展的互聯網行業,不得不說這樣一個陳舊政策里的很多規定已經過時,無法滿足行業發展的需求。
2005年12月1日,CFDA要求正式執行其制定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規定CFDA對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之間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提供服務的企業(A證)進行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通過自身網站與本企業成員之外的其他企業進行互聯網藥品交易的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B證)和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C證)進行審批。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月22日,CFDA網站顯示《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共830張,其中C證(向個人消費者提供藥品)649張。擁有C證企業即可以開展網上藥店服務,從數量上來看,C證企業數量是目前最多的。
按照《規定》,獲得C證的企業必須是藥品連鎖零售企業,這意味著企業想要開展網上藥店業務,必須擁有線下實體連鎖藥店,因而最早獲得C證的企業均是各地比較大的連鎖藥店,而現有拿到C證的企業,也多以各地連鎖藥店為主。
而一旦取消B證、C證的審批后,想要進入這一領域的企業的進入門檻將會降低。“之前拿到一個C證前后需要花費上百萬元,審批取消后,手續簡化,這筆錢就可以節省下來。”
一位醫藥電商從業者表示。但是取消審批后,如何對相應的企業做監管,目前CFDA并未出臺相應的細則。有知情人士透露,相應的配套細則有可能在春節后出臺。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在公布取消事項的同時,公布了取消審批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這意味著,簡政放權不是政府不管了,而是轉變管理方式,采取更為合理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和辦法。
這一點從《決定》要求就可以看出:CFDA要把強化“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藥品批發企業許可”“藥品零售企業許可”,對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嚴格把關,要建立網上信息發布系統,方便公眾查詢,指導公眾安全用藥,同時建立網上售藥檢測機制,加強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有業內人士告訴健康點,有個別地區已經開始在籌備成立相應的監管部門。
不完全是利好
按照2014年CFDA發布《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的規定,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B類牌照不再需審批,也不需備案;C類牌照不再需審批,有執業藥師的藥品零售企業到省局備案即可;A類牌照下放到省局審批。該辦法還提到,國家將以正面清單形式逐步放開處方藥網售,允許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
這一征求意見稿最被業界期待的是網售處方藥即將放開,因而引得各路資本競相入場。不料其至今仍被被束之高閣。去年醫藥B2C第三方試點平臺被暫停,更是讓行業發展蒙上一層陰影。
現在看來,取消B證、C證審批可以看做是對此前《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一個回應。按照正常的發展規律,肯定會有更多企業加入到醫藥電商的大軍中來。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對這一政策保持冷靜態度。“這只是國家簡政放權大政策下的一個體現,并不見得是一件完全利好的事情。”
這位業內人士表示,以后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證是更簡便了,但整體的醫藥電商政策形勢并不樂觀,不會催生更多的企業進入。“不排除地方政府提高門檻,比如提高連鎖的標準或者提高取得批發資質的標準等。比如青島目前規定兩家門店就是連鎖,以后可能標準會升級為10家。地方藥監局可能會有一些具體措施來現在醫藥電商的數量。”
而要拿到C證,必須是連鎖藥店。此外,伴隨著更嚴的注冊標準的同時,當地監管部門可能會有更頻繁的飛檢力度。
在一位長期關注醫藥電商的投資人看來,醫藥電商政策放開肯定是大趨勢,但互聯網藥品交易證審批只是個入門門檻,還有很多難題需要解決。“行業整體迎來大爆發還需要一定時間。”
信息來源:醫學界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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