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部門聯合發布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的通知
日期:2016/10/12
來源:江西省衛計委
江西省衛生計生委 江西省食藥監局 江西省工信委
關于申報江西省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的通知
贛衛中醫字[2016]22號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醫藥發展的若干意見》(贛府發〔2016〕27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6—2020年)》(贛府廳發〔2016〕16號)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部署,為進一步推動我省中醫藥事業產業融合發展,提升中藥配方顆粒研究水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藥監局、省工信委決定設立江西省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現將專項申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專項要求
本專項重點研究中藥配方顆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項目所需資金由申報單位自籌,研究周期2-3年。
二、項目的組織實施
此項工作由省衛生計生委、省食藥監局、省工信委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共同組織實施。
三、項目的基本流程
(一)立項。由省衛生計生委設立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公布申報條件和程序;由省工信委組織符合條件的藥品生產企業自主申報;由省衛生計生委、省食藥監局和省工信委聯合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立項。
(二)實施。由已獲得立項企業向省食藥監局申請中藥配方顆粒科研試用生產,經組織專家現場檢查,符合要求的,省食藥監局給予備案。經備案的企業可向定點醫院提供臨床科研試用的中藥配方顆粒。
(三)使用。由省衛生計生委根據立項情況,確定中藥配方顆粒臨床科研試用醫院,定點使用。
(四)評估。由省衛生計生委、省食藥監局和省工信委聯合組織專家每年進行一次中期檢查,每2年進行一次項目評估,以確定項目的科研價值和應用前景。
四、申報條件
(一)我省獲得《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有效期內)并具有中藥飲片和顆粒劑生產范圍的藥品生產企業;
(二)申報企業已完成250種以上中藥配方顆粒生產工藝規程、質量標準等研究工作;
(三)供臨床科研試用的中藥配方顆粒應在符合GMP條件下生產;
(四)申報企業應具備相應的研發條件和經費投入能力,能為項目研究提供保障;
(五)申報企業指定的項目研究牽頭人應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身體健康、有較強的研究和組織協調能力,有較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礎。
五、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請人須認真填寫《江西省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項目申請書》(見附件)一式8份,提交項目所需支撐材料和證明性文件。
(二)項目經申請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食藥監局、工信委審核同意后,由設區市工信委統一報送省工信委。
(三)申報項目匯總后,在省衛生計生委、省工信委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申報項目公示完畢后,省衛生計生委、省食藥監局和省工信委按照相關程序聯合組織專家評審,擇優列為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科技專項。
六、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按照要求做好申報,與項目要求不符或資料不全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二)本次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25日,申報項目需提交紙質《江西省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項目申請書》(見附件)一式8份、裝訂成冊的佐證材料1份和申請書電子版。
(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國家有關部門出臺關于中藥配方顆粒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四)各項目單位圍繞重點研究中藥配方顆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專項目標,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積極穩妥推進臨床科研試用,并按照中醫藥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要求,定期向省衛生計生委報送項目進展情況。
(五)《江西省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項目申請書》電子表格可在省衛生計生委網站—處室導航—中醫管理—工作動態欄(http://www.jxwst.gov.cn/ggfw/zygl/index.shtml)下載。
聯系人: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處 杜益波
聯系電話:0791-86207827
電子郵箱:duyibo@jxwst.gov.cn
聯系人:省食藥監局藥化注冊處 袁桂平
聯系電話:0791-88158025
電子郵箱:1123398969@qq.com
聯系人:省工信委醫藥工業處 易紅
聯系電話:0791-88916381
電子郵箱:jmwyyc@126.com
附件:江西省中藥配方顆粒科研專項項目申報書.docx
江西省衛生計生委 江西省食藥監局 江西省工信委
2016年9月26日
信息來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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