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醫保辦接手藥品招標
日期:2016/9/29
三明醫療保障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全省統一的醫保管理體系,我省先行先試,于2016年7月在全國率先成立專門的醫療保障機構——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簡稱“省醫保委”),負責統籌指導、協調全省醫療保障工作。
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由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發改委、衛計委、經信委、人社廳、民政廳、商務廳、物價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統計局、省總工會等單位組成。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省政府副省長李紅同志兼任。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簡稱“省醫保辦”),承擔日常工作。
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相對獨立運作,設立醫保基金管理處、醫療服務價格處、藥械采購配送監管處3個內設機構,專項承擔省醫保辦具體工作;
同時,下設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藥械聯合采購中心、省醫療保障電子結算中心,承擔省醫保辦相關事務性工作。
在劃轉整合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民政廳、省物價局、省商務廳等部門職責的基礎上,省醫保辦主要承擔的職責是: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擬訂我省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標準、辦法并組織實施;
負責監督全省醫療保障基金征繳(撥付)、支付和管理,承擔省級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全省醫療服務價格談判、調整,承擔與省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談判和確定工作;
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全省藥品、醫用耗材的聯合采購、配送和結算管理,承擔省級藥品、醫用耗材的聯合采購、配送和結算管理等工作;
負責指導全省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承擔省級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等工作;
負責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以及醫療費用稽查稽核,監測、調控相關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
負責推進全省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的規劃和建設工作;承擔省委、省政府、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息來源:萬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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