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四川省南充市藥監局發布《收回GSP認證證書公告(七)》和《撤銷GSP認證證書公告(六)》,決定收回18家、撤銷4家藥品零售企業的GSP認證證書。
《收回GSP認證證書公告(七)》指出,蓬安縣康貝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4店、南充康貝大藥房西充第189加盟店、四川省儀隴縣康貝普及大藥房零售連鎖有限公司第24店、儀隴縣本草堂藥品連鎖有限公司第61店、儀隴縣本草堂藥品連鎖有限公司第55店、南充康貝大藥房連鎖儀隴第335加盟店、儀隴縣新政鎮維特大藥房、南充市寶芝靈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南充市寶芝靈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12店、四川省西充晉龍藥業零售連鎖有限公司第18店、營山縣老百姓大藥房、營山縣全百姓大藥房、蓬安縣康貝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85店、南充市科創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170店、南充市高坪區果州國藥堂、南充市興平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蓬安第90加盟店、蓬安縣康貝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91店、閬中市人合民藥房等18家企業,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局令l3號)的有關規定。
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局令14號)之規定,決定收回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撤銷GSP認證證書公告(六)》指出,四川省興平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儀隴第329加盟店、四川省興平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儀隴第189加盟店、四川鶴鳴堂藥業嘉陵第344加盟店、蓬安蓬州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30店等4家企業,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
依據《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第二十五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南充市藥監局依法作出《撤銷GSP認證證書決定書》,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8月15日,陜西省銅川市藥監局發布《關于對2016年第二輪藥品零售經營企業飛行檢查結果的通告》,7月底至8月初開展的第二輪飛檢涉及全市3個區縣、9家藥品零售經營企業。其中,有1家被撤銷GSP證書、2家被收回GSP證書、6家被責令限期整改。
被飛行檢查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1、企業現場提供資料有虛假欺騙行為;
2、藥品到貨時,收貨人員未按采購記錄,對照供貨單位的隨貨同行單(票)核實藥品實物,做到票、賬、貨相符;
3、企業的計算機系統未能覆蓋企業經營全過程,不能控制所有質量過程以實現藥品質量可追溯;
4、企業負責人、駐店藥師不在崗;
5、企業對需要陰涼保存的藥品未按規定條件儲存、陳列;
6、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和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