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獨家:藥監查處商業,全在這258項,嚴重的收證!
日期:2016/8/13
在本輪藥品流通整治中,各種各樣的檢查蜂擁而來,檢查以來讓人擔驚受怕,更可怕的是飛檢后,企業手中的GSP證書,到底是通過檢查、整改、收回或者撤銷呢?
前幾天,有熱心微友給我們提供了監管部門發布的檢查要點(CFDA:流通整頓,重點查這58點!,點擊即可查看),近日,又有熱心微友提供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該原則發布的目的,主要是為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檢查工作,確保檢查工作質量,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定出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指導原則》。
該指導原則批發企業檢查項目共258項,其中嚴重缺陷項目(**)6項,主要缺陷項目(*)107項,一般缺陷項目145項。
對零售企業檢查項目共180項,其中嚴重缺陷項目(**) 4項,主要缺陷項(*)58 項,一般缺陷項118項。
存在缺陷,怎么處理?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藥品批發企業檢查項目檢查,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按照藥品零售企業檢查項目檢查。
指導原則明確,應當按照本指導原則中包含的檢查項目和所對應的附錄檢查內容,對藥品經營企業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按照本指導原則進行檢查過程中,有關檢查項目應當同時對照所對應的附錄檢查內容進行檢查。如果附錄檢查內容檢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對應的檢查項目應當判定為不符合要求。
規則如此明確的整頓,還想著有可操作的空間?!
簡單來說,批發、零售企業存在問題,其對應的嚴重程度如何,是否是重大問題,還是一般問題,國家局已經做了規定。
有了檢查要點,還有問題是否嚴重應對表格,本輪流通整治應該說絕對有章可循!
按照國家食藥總局發布的公告,現在是各省局及其地方監管部門進行大檢查的時間,地方檢查完后,還有國家的抽檢。這既是對行業的飛檢,也是對省局和地方監管部門督促和監督,從不斷披露的信息看來,整改力度不會弱了。在規則如此明確的整頓下,力度不會小,也別再想著有可操作空間了。
下面針對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檢查的規范及其嚴重程度表,前面有兩個**的要重點關注哦: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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