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高官解讀招標新政
日期:2016/7/31
7月24日,剛剛從國家衛計委藥政司退休的鄭宏司長在第33屆全國醫藥工業信息年會上全面對招標新政進行了解讀。
201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7號文)。這成為國家藥品招標的提綱挈領性的文件,指導著新一輪藥品招標。
鄭宏在昨天的講話中,對上面文件進行了深入解讀,并且對招標未來趨勢做了詳細分析。
7號文重大變革:200-300種藥品才招標,大部分議價
鄭宏表示,7號文跟以往的文件不是一個簡單的變化,是一個很大的改革和創新,以往藥品價格很多是由招標價格確定,而7號文重點強調了市場,通過市場確定藥品價格。
鄭宏對分類采購政策進行了重點解析。7號文里面規定了招標采購、談判采購、直接掛網采購、定點生產等方式。
采購總金額占比20%,品規占比80%的藥品,實行直掛網采購。
部分專利藥品和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價格談判機制。
采購總金額占比80%,品規占比20%的藥品,納入招標采購范圍,約為200—300種藥品。
臨床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定點生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防治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免費用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計劃生育藥品及中藥飲片按國家現行規定采購,確保公開透明。
鄭宏表示,從上面分類采購來看,其實真正納入招標采購只有200-300個品種,大部分常用藥品的價格是通過議價談判來確定。分類采購其實強化公立醫院采購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其他機制在藥品定價中的作用。
從鄭宏上面的講話中可以看出,如果7號文意味著只有200-300種藥品才進行招標的話,那么,招標的范圍將大大縮小,大部分價格將會由議價決定,未來議價將成為常態,醫聯體、組團采購等機構成為議價方。這樣,醫院擁有了更大的采購自主權,同時也給醫院一個更大的定價自主權,隨著公立醫院的改革相關措施出臺,公立醫院采購的自主權還會不斷的擴大。
大醫院門診藥房或將由藥店和基層醫院承接
鄭宏在講到“醫保支付標準的出臺,將擴大直接掛網藥品的范圍”時表示:
未來,患者在醫院使用的藥品,納入綜合收費、醫保支付范圍,不再單獨結算藥物,醫院主要提供住院、急診用藥,按單病種、GRGs、總額預付或按床日付費等方式綜合結算。
這是什么意思呢?
國際上的趨勢,門診的用藥基本上是由社會的零售藥類提供的服務,今天為止公立醫院是用藥的大顎,也是藥品消費的一個主渠道,隨著公立的改革向前推進,也會出現一些變化,也許在不遠的將來,各級醫療機構,尤其是二、三級醫院的藥品會逐漸的由我們的社會零售藥來承擔,也包括基層售藥機構會做好分工。
基層用藥將逐漸放開
基藥制度執行后,不少省市規定,只允許基層配備基基本藥物,分級診療執行后,基層和大醫院的用藥銜接存在問題。現在隨著分級診療的逐步推進,上下用藥的銜接問題有望解決,未來基層用藥目錄會進一步擴大。
鄭宏還表示,現代醫藥物流和“互聯網+”融合發展,也會使藥品供應鏈出現一個新的變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零售藥店更多承擔醫院門診藥事服務。從長遠看,促進現代醫藥物流和“互聯網+ ”相互融合,有利于提高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用藥。
藥店也時解決方法之一。鄭宏表示,畢竟4萬家基層醫療機構相當于40萬家的藥店,這兩個方面的相互融合,基層的藥品服務能力和老百姓的基礎用藥應該能夠逐步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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