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50個藥品將被全國列為輔助藥!
日期:2016/7/21
7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輔助用藥管理的通知》,列出了第一批50個重點管理輔助用藥目錄。
臨床限制使用類
序號
|
藥品名稱
|
類型
|
1
|
谷紅注射液
|
活血類
|
2
|
注射用紅花黃色素
|
3
|
大株紅景天注射液
|
4
|
參芎葡萄糖注射液
|
5
|
丹參川芎嗪注射液
|
6
|
注射用血栓通
|
7
|
腦苷肌肽注射液
|
神經營養類
|
8
|
單唾液四己糖神經節苷酯注射劑
|
9
|
瓜蔞皮注射液
|
其他類
|
10
|
曲克蘆丁腦蛋白水解物注射劑
|
11
|
舒肝寧注射液
|
12
|
奧拉西坦注射液
|
二、臨床重點監控類
序號
|
藥品名稱
|
類型
|
1
|
脂肪乳氨基酸(18)注射液
|
腸內外營養類
|
2
|
復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
|
3
|
鈉鉀鎂鈣葡萄糖注射液
|
電解質類
|
4
|
丹紅注射液
|
活血類
|
5
|
疏血通注射液
|
6
|
燈盞細辛注射液
|
7
|
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
|
免疫調節劑
|
8
|
脾多肽注射液
|
9
|
注射用核糖核酸Ⅱ
|
10
|
胎盤多肽注射液
|
11
|
甘露聚糖肽注射液
|
12
|
鹽酸賴氨酸注射液
|
神經營養類
|
13
|
注射用復方三維B(Ⅱ)
|
維生素類
|
14
|
注射用12種復合維生素
|
15
|
注射用脂溶性維生素(Ⅱ)
|
16
|
轉化糖電解質注射液
|
新型糖類輸液類
|
17
|
轉化糖注射液
|
18
|
復方二氯醋酸二異丙胺注射液
|
增強組織代謝類
|
19
|
甲硫氨酸維B1注射液
|
20
|
低分子右旋糖酐氨基酸注射液
|
21
|
注射用復合輔酶
|
其他類
|
22
|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
|
23
|
小牛血去蛋白注射液
|
24
|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
|
25
|
康萊特注射液
|
26
|
復方苦參注射液
|
27
|
消癌平注射液
|
28
|
注射用二丁酰環磷腺苷鈣
|
29
|
鹿瓜多肽注射液
|
30
|
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鈉氯化鎂
|
31
|
注射用環磷腺苷葡胺
|
32
|
磷酸肌酸鈉注射液
|
33
|
鴉膽子油乳注射液
|
34
|
促肝細胞生長素注射液
|
35
|
華蟾素注射液
|
36
|
肝水解肽注射液
|
37
|
天麻素注射液
|
38
|
復方麝香注射液
|
說明:本目錄中的注射劑包括:注射劑、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劑、靜脈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懸液、注射用無菌粉末、靜脈注射針劑、水針、注射用乳劑、粉針劑、針劑、無菌粉針、凍干粉針。
內蒙古雖然不算醫藥大省,但是,該文件卻非常值得關注:輔助用藥的遴選標準被曝光,一位業內人士認為,由于內蒙古明確了輔助用藥的遴選標準、原則,可能會影響這些藥品的全國市場。
而其嚴控輔助用藥的四大招,也是充分利用了國家種種臨床用藥監控措施,威力巨大,輔助用藥再增長難度非常大。在符合國務院的大政策前提下,或許會成為其他省份學習的對象。
嚴控輔助用藥,國務院的要求
去年輔助用目錄橫空出世,震驚了醫藥圈,例如云南、安徽、遼寧、山東、湖北、山西、河北、江西等省份明確提出了嚴控輔助用藥,有的省份如云南和安徽都已經公布了重點監控名單。
內蒙古是最新的案例。需要關注的是,此時內蒙古出臺,不僅僅是跟風,更重要的還是落實國務院文件的落實政策,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文件明確提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要列出具體清單,對輔助性、營養性等高價藥品不合理使用情況實施重點監控,初步遏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勢頭。
這意味著,不僅僅是內蒙古一個省份,其他省份也要嚴控輔助用藥的政策。筆者認為內蒙古嚴控已經相當完備,或會成其他省份的參考。
讓我們先看看內蒙古的政策是如何狠厲吧。只有了解了政策,才能更好應對。
下面是內蒙古的嚴控政策。
輔助用藥遴選標準大曝光
一旦品種被列入輔助用藥,對產業影響十分大,但是對于什么是輔助用藥,為何被列入輔助用藥,一直以來都比較模糊。
而內蒙古衛計委則在文件中明確:
臨床輔助用藥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療藥物的作用或通過影響主要治療藥物的吸收、作用機理、代謝以增加其療效、降低毒副作用的藥品;或有助于疾病或機體功能紊亂的預防和治療藥品。
主要分為增強組織代謝類、活血類、神經營養類、維生素類、電解質類、自由基清除劑、免疫調節劑、新型糖類輸液類、腸內外營養類、其他類等十類。
雖然,內蒙古衛計委給了輔助用藥臨床上的定義,但是從下面表述來看,在遴選重點監控品種時,臨床上定義并不是唯一標準:
依據自治區藥品采購平臺中醫療機構輔助用藥集中采購相關數據,結合采購金額,參考價格、常態采購數量及臨床使用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建立自治區重點管理輔助用藥目錄(包括臨床限制使用和重點監控兩類)。目錄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期調整補充。
所以,即使是輔助用藥,但是,如果不是價格高、使用量大,占用醫保資金多,實際上還是可以免于被限制或者重點監控。所以,看到這里,想必大家明白了,這些就是輔助用藥遴選標準。
嚴控輔助用藥使用的四大招
1,醫生想開沒戲了第一招:參考限抗令
在控制使用上,內蒙古衛計委參考了些限抗令的做法,把開藥的權限和醫生級別掛鉤,不能越級開藥。
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重點監控類輔助用藥處方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限制類輔助用藥處方權。
開具時充分考慮藥品成本與療效,遵循能不用的不用,能少用的不多用,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靜脈輸注,能用低檔藥品的不用高檔藥品的原則,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范圍、療程、劑量和適應癥開具使用,確保臨床用藥安全、合理、有效、經濟。
2,醫生想開沒戲了:限制類使用輔助用藥不得進入臨床路徑!
這也是限制醫生使用的一個大招!
2015年1月,國家衛計委印發《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行臨床路徑,至2017年底,所有三級醫院和80%的二級醫院實行臨床路徑管理,三級醫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級醫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臨床路徑管理。這時候對臨床路徑推廣的深度要求。
2016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明確要加強臨床路徑推廣應用,新制修訂50個疾病的臨床路徑,擴大臨床路徑覆蓋面,提高管理質量。
2016年年底,力爭全部三級醫院、80%以上的二級醫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把臨床路徑推廣的廣度進一步擴大。
可見未來,在醫院的用藥中,臨床路徑將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從臨床路徑推廣的廣度和深度的比例來看,這是多大的醫藥市場啊。
既然國家推廣臨床路徑,又要限制輔助用藥使用,一結合把輔助用藥從臨床路徑剔除出去。內蒙古的做法應是學習了安徽。
此前,安徽在縣級醫院推廣臨床路徑時,明確禁止21種輔助用藥被納入臨床路徑管理。
3,企業不敢超標:接連超標,警戒程度升級,甚至直接停用,本年度不能恢復使用!
內蒙古衛計委學完限抗令又學習安徽的限制輔助用藥進入臨床路徑。這還不算,內蒙古衛計委還有一招,輔助用藥目錄要動態調整。如何動態調整呢?
醫療機構應當對輔助用藥不適宜率超過10%的處方或住院醫囑實施預警。
對連續三個月均進入本機構消耗金額前二十位,且第三個月用藥不適宜率仍然超過10%的輔助用藥,屬于重點監控類的,應當及時調整為限制使用類;屬于限制使用類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且本年度內不得恢復使用。
這一步步的升級真是太可怕了!尤其是限制使用類,一旦超標就停止使用,本年度內不得恢復使用,這對臨床用藥來說,幾乎是災難。
以前企業盼著上量,現在是趕緊設立警戒線,一旦用量夠了,趕緊主動要求醫生,別開了啊,親。
4,藥企和醫生都害怕:排名,公示品種名稱和醫生姓名
內蒙古衛計委還要求,開展處方點評、納入醫生績效考核等措施,來約束醫生開藥。此外,對使用異常、使用量和使用金額排名前列的輔助用藥分別進行排名,在本機構內公示藥品名稱和醫師姓名,發揮監督作用,促進合理用藥。
對點評和巡查中發現的不合理用藥行為,依據《處方管理辦法》和《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予以處理,并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和處方權授予的重要依據,納入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績效考核指標。
如果內蒙古衛計委政策嚴格執行,對于這些被納入品種來說,真是災難:醫生會謹慎使用、少使用,藥企主動要求控制費用增長,雙管齊下,這些藥品增長已經沒有空間了!
信息來源:聯眾醫藥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