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改革政策的現狀問題及展望
日期:2016/7/14
國務院從2009年春天正式公布《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到現在,醫改已經走到了第七個年頭。縱觀整個醫改政策,藥品的改革占了大約60%,由此可見宏觀層面對藥品改革的重視程度。
一方面,經過了藥品具體政策的設計階段,我們有一個初步的判斷,這就是新醫改時期的藥品政策框架已經初步形成。這個政策框架基本上向著國際主流方向靠攏。目前,整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初步形成六大政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的政策框架體系。
一是戰略層面,國務院將生物醫藥列為支柱產業、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
二是由各級食藥監局主導的監管體系初步形成。首先,各級食藥監監管機構升格,強化監管機構的權威性。其次,開展審評審批改革,完善“新藥”定義,開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再次,新版GMP、GSP修訂完畢并全面實施。最后,《藥品管理法》于2015年4月完成第二次修訂。其中,仿制藥的一致性評價、新藥注冊,已經正式納入到監管審批的環節。在新版GMP的修訂方面,歐美的相關標準也會考慮納入其中。
三是由發改委主導的藥品價格改革政策體系初步形成。包括探索以支付指導價格為核心的價格管理新形式、取消最高零售價格限制,引入藥物經濟性評價和國際價格比較的定價方法,制定鼓勵研發創新的價格政策,改進廉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廉價藥品的生產供應。
四是由衛計委主導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指導意見已經全面實施。集中采購在其它的國家都沒有擺在這么重要的位置,只有在中國是特別重要的。這是因為我們整個醫改都是倒逼式的改革,而集中采購革恰恰是醫改的突破點。
五是由社保部門主導的藥品支付標準政策正在制定中。
六是由商務部頒布的《藥品流通企業誠信經營準則》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藥品流通方面,目前備受矚目的“兩票制”細則也推出。
另一方面,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經過近7年時間的不斷修訂完善,應該說已經進入到了政策的成熟期。
到2015年,基本藥物目錄由2009年的307種增至520種,由基層醫療機構全面配備使用推廣到各級醫療機構配備并優先使用。
藥品采購方法更加多樣化,支付政策方面按甲類藥報銷并啟動老年患者藥品全額保障試點,4種藥品定點生產并鼓勵兒童劑型的研發。
價格政策方面,由國家發改委定價后通過省級招標形成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轉向探索建立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從實施的效果來看,國內的藥品價格水平,有一個大幅度的回落。基本藥物在前兩輪的招標中,下降了50%左右。
一方面,藥品改革相關政策實施以來,藥品價格水平總體回落,藥品費用增長放緩、結構優化。
通過國內五個省隨機抽取18種基本藥物統計,發現GMP質量層次藥品的集中采購價格平均值與WHO(世界衛生組織)指南價持平,其中最低價品種約為WHO指南價的2/3。如果考慮WHO指南價是出廠價,國內藥品為中標價,則國內藥品生產環節價格水平要低得更多。
2014年全國藥品費用1.39萬億元,人均藥品費用1018元,比2011年分別增長41.7%、39.6%,均低于同期衛生總費用45.3%的增幅,意味著藥費占衛生總費用比重保持下降。
但原研藥、專利藥等單獨定價藥品(招標中的高質量層次產品),價格總體水平仍然偏高,是WHO指南價4倍左右。
分析2014年藥品費用的統計結果發現,藥品的消費結構,包括醫院的住院藥品費用、門診的藥品費用、藥店的藥品費用,大概各占1/3。2015年藥品市場統計,社會辦醫占22%,住院占10%,門診藥店加上私立的診所占12%,總體上已經占到了藥品市場44%左右。公立醫院所銷售的藥品只占藥品市場的45%。政府的改革一直在試圖破除公立醫院壟斷藥品市場。下一步如果繼續推進處方外流,公立醫院壟斷藥品市場的格局將不復存在。
藥品流通體系正在緩慢調整,努力靠近改革目標。一是監管機構重組加快。二是零售藥店體系繼續發展壯大。全國門店總數,2014年比2011年增加1.1萬家,連鎖企業增長43.64%。三是流通體系改革成效初步顯現,藥品配送及時率逐年提高。2013年通過全面督察,18個省的醫藥配送及時率超過95%。醫藥配送集中度有所提高,但距改革目標差距明顯。2014年,前100名批發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全國醫藥市場65.9%,配送集中度比2013年提高1.6%,距2015年目標值85%有較大差距。到2015年,配送集中度仍然是70%以下。
關于流通領域兩票制的提出,有政策上的邏輯。一是藥品領域的改革到了流通領域。二是倒逼式改革是各項改革的共性,兩票制是醫改總體性目標的倒逼式改革的結果。三是大型流通企業提供了產業基礎。四是信息化技術為兩票制的實施提供了技術條件。
藥品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挑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藥品的價格依然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社會高度關注的抗腫瘤藥品價格居高不下,低價藥價格過度上漲和合理回調并存。2014年我國人均藥品支出1018元,還不涵蓋的大多數創新藥,同期英國人均藥品支出折合人民幣2000元,而英國是全民免費醫療制度,反映出我國藥品費用水平和保障水平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
二是藥品質量問題始終是我國根深蒂固的問題。從總體上來看,藥品質量問題仍然多發,新版GMP改造實施造成部分藥品供應能力短缺。八十年代的時候,源自于需求方的需求提升,小藥廠仿制藥品盛行。社會對藥品需求質量要求提升之后,很多企業不能通過GMP改造,導致部分藥品生產廠家減少,出現供應能力短缺的問題。
按照國務院醫改辦的部署,未來藥品改革將主要圍繞四個方面的內容展開。
一是全面推進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核心是價格談判。價格談判有兩個政策來源,分別是2015年國辦發7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2015年發改委904號文《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我國的藥品價格談判有雙重性質,一方面是政府制定價格政策,另一方面是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經濟行為。如果片面的強調與國際掛鉤,可能是對中國的藥價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目前醫保支付藥品費用標準正在制定中,預期未來的兩三年,藥品集中采購會有一個大幅度的調整。隨著支付標準的建設,原先強制性做藥品集中采購、多壓藥價行為就會發生扭轉,公立醫院才可能成為主動控制藥價的主體。這個時候,集中采購就會轉變成公立醫院自發的自主采購。
預計未來三到五年,也許更長時間,價格談判可能會脫離公立醫院集中采購成為單獨的價格政策。在支付標準建立之后,價格談判的作用就會沒有以前那么大。在公立醫院自主聯合采購的前提下,再提政府談判,就如同小馬拉大車。三五年之后,公立醫院自主聯合采購有可能相對獨立,而不是和集中采購放在一起。
二是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最初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追溯機制,部分行業專家說藥品出廠價格是保密的,通過政策咨詢發現并不是這么回事。在國外,尤其是歐洲國家,藥品的價格是公開的,公開的主要對象是專業團體。因為歐美國家患者看病不支付藥費,只支付處方費。大多數歐美國家都會向團體公布藥品出廠價,患者當然也可以查詢。另外價格可追溯,絕大部分歐美國家,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價格加成是公開的,如果患者想查詢出廠價的話,倒過來一推就算出來了。
三是推行從生產到流通和從流通到醫療機構各開一次發票的“兩票制”,使中間環節加價透明化。兩票制具體的政策正在制定過程中,過一段時間會公布。互聯網技術也是我們政策的基礎,可以讓政策制定更加有效。
四是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或零售藥店購藥。
信息來源:新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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