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剖析:國家談判藥品在各省的落地真實情況
日期:2016/7/12
醫藥云端信息:挖掘趨勢中的價值
文:七彩小荔枝
一、觀景臺:三個國家談判成功產品在各省納入醫保合規費用范圍情況
2016年7月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各地將談判藥品納入各類醫保合規費用范圍的進展情況》,列舉了三個國家談判成功產品(韋瑞德、凱美納、易瑞沙)截至6月30日在18個省份被納入各類醫保合規費用范圍,對自5月17日談判結果公布以來各省的執行情況交上了一份階段性問卷。此后,安徽省發文將3個產品納入新農合合規醫療費用范圍。
【省級醫保藥品目錄】參保城鎮職工與城鎮居民的藥品報銷范圍,由人社部門制定;
【省級新農合藥品目錄】參保農民的藥品報銷范圍,由衛生部門制定;
【大病保險藥品目錄(新)】自2014年以來,部分省市開展了自己的大病高值藥品準入談判,省級談判如湖南、浙江、內蒙古;市級談判如青島、深圳。因此在上述省市會產生大病保險藥品目錄,這是當地醫保或新農合藥品目錄的補充,意味著大病藥品報銷范圍超出原有省級醫保藥品目錄或省級新農合藥品目錄。
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口徑,至今日三個產品在各省被納入各類醫保合規費用范圍情況如下:
在上述19個省份中,廣西、黑龍江、湖南、青海、寧夏、浙江、內蒙古、西藏、甘肅、新疆10省在國家談判之前都不同程度地將3個談判成功產品中的某些產品納入特定報銷范圍。
二、深度解讀:國家談判改變了什么?
1、人社部門至今未對3個產品納入醫保作出明確回應,沒有任何城鎮職工及對應大額互助的報銷擴容。
2、在發文回應的13省(云南、海南、廣西、遼寧、江西、貴州、黑龍江、江蘇、陜西、山西、湖南、寧夏、安徽),國家談判帶來的醫保擴容主要體現在籌資水平較低的新農合及其對應大病保險(在兩保未合一的地區由衛生部門管理)。但部分省份在新農合范圍內做出進一步報銷限制,例如:
這說明當地新農合基金對于將3個產品全面納入報銷范圍可能力有不逮。
3、國家談判對于原已納入報銷范圍的省份帶來了一定范圍價格調整,但國家談判價格是否是最優價格(考慮易瑞沙買5贈終身與凱美納買6贈終身的患者援助項目)?已將上述藥品納入報銷范圍的省份在一定范圍內堅持原報銷政策。例如:
雖然地方談判價格不公開,但這意味著地方原來帶患者援助項目的談判結果可能從整體上優于國家國家談判結果。
三、眺望未來:國家談判將何去何從?
國家談判將何去何從至今尚不明朗,我們拭目以待。但首輪談判結果及其落地情況無疑會影響未來的走向。而此輪國家談判不論是從降價依據、流程與標準透明度、與醫保的銜接或是對醫療機構議價的對接,均與“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價格談判機制”存在距離。
醫改先鋒安徽省在文件中要求“各地人社部門結合當地醫保基金運行情況與承受能力,在征求相關專家意見的基礎上視情況將3個產品納入合規醫療費用支付范圍”,道出了藥品價格談判的真諦——基金管理需要量入為出,支付方對藥品價格與報銷條件具備最終的話語權。
當試水藥品報銷話語權的“國家談判”遇到基金管理權屬博弈(包括藥品報銷目錄決定權)的“兩保合一”,當破釜沉舟的衛生部門遇到淡定從容的人社部門,未來會怎樣?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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