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強推藥品集團采購,要求藥價降3成以上!
日期:2016/7/6
導語:推進藥品采購改革,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作為醫改的“突破口”。深圳的做法,似乎與三明醫改不謀而合。
作者:大鵬
來源:醫學界智庫
推進藥品采購改革,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作為醫改的“突破口”。深圳的做法,似乎與三明醫改不謀而合。
7月1日,深圳市衛計委下發了《深圳市推行公立醫院藥品集團采購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從本月起,通過推行藥品集團采購,實現藥品降價30%以上。爭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醫院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內。
藥品采購改革,深圳動作不斷!
作為首批17個醫改試點城市之一,繼在全國率先推行公立醫院藥品“零加成”后,深圳再次推進藥品采購改革,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
實際上,對于藥品采購方面的改革,近年來深圳一直“動作不斷”。從2012年7月1日起,深圳就采用“騰籠換鳥”的方式,在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取消以藥補醫,不但取消原來的醫院藥品15%加價,還允許患者拿處方到藥店買藥。深圳也因此成為全國第一個取消以藥補醫的大城市。今年5月份,深圳市醫改又頒布了《深圳市公立醫院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對深圳市公立醫院藥品采購方案進行改革,要求公立醫院實現藥品降價30%。
雖然藥品價格歷經多次“改革”,但據深圳衛計委透露,目前廣東藥采中心中標數量上萬種,而深圳公立醫院常用藥僅1000多種,由于醫院用藥選擇面廣,用藥分散,給醫藥代表搞變相促銷留下了巨大空間。此次,深圳衛計委下發《深圳市推行公立醫院藥品集團采購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則試圖通過推行藥品集團采購,實現藥品降價30%以上。這一做法,被業界普遍解讀為“斬斷”藥品利益鏈的“第三板斧”!
“藥品降價”,這次要來真的了?
仔細分析《實施方案》,這次的舉措,突破了以往降低藥價的單一措施,在9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這9項要求,可以主要分為三大類措施:
第一,試點建立藥品集團采購模式,建立集團采購目錄管理規范,實行集中采購。
第二,探索“互聯網+醫藥”模式,建立“互聯網+醫藥”供應平臺,實施藥品采購在線監管。
第三,保障藥品供應安全與質量,加強集團采購藥品質量監督。
可以清楚的看出,這次藥品采購改革的措施立體全面。同時,“藥品采購”環節仍然是政府“擠水分”的主要方向。
統一采購平臺,深圳這次要“打包”采購藥品!
“建立統一采購平臺,組織全市公立醫院在一個平臺上集中采購,有利于提高采購規模化和集約化水平。”據深圳市衛計委介紹,此次《實施方案》的又一亮點是“建立統一采購平臺”。
據介紹,“建立統一采購平臺”后,深圳還將“適度降低全市公立醫院藥品采購總品規,提高同一種藥品的采購量”。并且“實行第三方專業化采購”,并進行總額控制。“具體來說,要選擇一家藥企,作為第三方集團采購組織,藥企具有藥品經營的資質和實踐經驗,更全面掌握醫藥市場動態。”據深圳市衛計委介紹,“同時,將全市公立醫院一年需要采購的所有藥品‘打包’后,統一交由其采購,并限定最高采購總費用。”
實際上,為破除以藥養醫、藥價虛高的頑癥,安徽曾創造性提出“采購聯合體”的舉措。此后,上海也成立了GPO,實行藥品集中采購。而此次,深圳統一采購平臺,被普遍認為是繼安徽、上海之后,又一藥品集中采購的有效措施。《醫學界》分析認為,從安徽的采購聯合體到深圳統一采購平臺,已經顯現出一個趨勢,即醫療機構將逐漸“團購”藥品。“這種做法可以提高醫療機構作為藥品集中采購主體的真正參與度。”
“藥品集團采購”,真能落實嗎?
關心醫改的人不難看出,此次深圳的《實施方案》,實際上是深圳對去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7號文件)的具體落實。其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作為醫改的“突破口”的改革思路,似乎也與三明醫改的做法不謀而合。
據《醫學界》觀察,此次深圳市衛計委強推的《實施方案》,似乎在“降低藥品價格虛高”的道路上開辟了“新思路”,即“自建采購平臺”。根據公開報道,2015年,深圳地區公立醫院藥品采購金額約80億元,按藥價降幅平均30%推算,深圳市2017年藥品規模將降至56億元以下。由此可見,“自建采購平臺”的舉措,對于深圳落實“藥品集團采購”,降低藥品價格虛高,意義重大。
醫療、醫保、醫藥是醫改的三個方面,目前改革主要集中在醫藥層面。新醫改后明確實施的基本藥物省級集中招標采購的招標模式,醫藥費用等連年高漲、醫院以藥養醫的現狀仍未徹底改變。對此,陜西省山陽縣衛生局副局長徐毓才認為,“此次深圳市衛計委下發的《實施方案》內容新穎,方案的整體思路十分清晰,旨在通過建立一個采購平臺的方式,最終擠掉藥品的水分。”
“但降低藥品價格,可能會導致醫院和醫生的收入降低。醫生是醫改的主力軍,如果失去了醫生和醫院的支持,醫改很難順利推進。”徐毓才表示,“方案的想法很好,但降低藥品價格需要兼顧到多方的利益,才能順利推行。”
信息來源:醫學界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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