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出臺
日期:2016/6/16
備受關注的浙江醫改又出大招! 新近制定印發的《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提出,到2017年,浙江要率先完成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中明確的改革任務,實現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到2020年,健康浙江建設全面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全面建立,實現人人享有更加完善、更有質量、更高水平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主要目標具體有這些 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按照管辦分開、放管結合的要求,強化政府辦醫責任,落實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聯動推進藥品耗材采購供應、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標準、醫務人員薪酬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等綜合改革,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到2017年,各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化推進;到2020年,基本建立權責明晰、運行規范、管理科學、監督有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有序就醫秩序基本構建按照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要求,全面推進“雙下沉、兩提升”工作,進一步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縱向延伸,大力推行責任醫生簽約服務,加快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到2017年,縣域內就診率較2015年提升5個百分點;到2020年,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以上。 全民醫保體系更加健全按照制度更完善、保障可持續的要求,深化醫保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健全籌資機制和待遇調整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強化醫保在管控醫療費用、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和化解災難性醫療費用支出風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間,統籌區內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門診、住院報銷比率持續保持在50%和75%左右。 智慧醫療服務特色鮮明按照創新服務、便民惠民的要求,大力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促進大數據在醫藥衛生領域的廣泛應用,加快形成智能、便捷、高效、經濟、共享的服務新模式,改善群眾看病就醫體驗。到2017年,智慧醫院覆蓋40%的三級公立醫院;到2020年,覆蓋80%的三級公立醫院。 多元辦醫格局進一步形成按照調整存量、優化增量的要求,合理調控公立醫院數量、規模,優化結構布局,大力發展社會辦醫和健康服務業,推動公立醫院和社會辦醫療機構有序競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到2017年,全省社會辦醫總體規模和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床位數和服務量占比較2015年提高2—3個百分點;到2020年,社會辦醫療機構床位數占比達到25%以上。 ?重點任務仔細看起來 一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1.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1堅持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健全政府辦醫體制,整合部門資源,強化綜合監管,統籌落實公立醫院的發展規劃、重大項目以及財政投入、醫保支付、醫藥價格等重大事項決策,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2建立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落實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崗位設置、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法人自主權,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構建以戰略規劃、質量管理、人事管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為核心的管理制度。3強化對公立醫院資產、財務、薪酬、績效等經濟運行狀況監督。4積極研究推進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2.完善藥品耗材采購供應機制1推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收購兼并和聯合重組,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發展,促進醫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降低生產流通成本。2根據國家部署要求,在藥品流通領域實行“兩票制”,完善配套措施,壓縮中間環節,有效遏制藥品耗材價格虛高現象。3建成完善全省統一的網上藥品耗材采購交易平臺,建立藥品耗材采購新機制、醫保支付標準制定新機制、藥品交易監管新機制,形成采供主體競價交易、醫保支付標準掛鉤和政府監管服務相結合的陽光采購新模式。堅持量價掛鉤,鼓勵跨區域聯合采購,提高藥品配送集中度。4加強對抗生素、輔助性和營養性用藥、中成藥等藥品采購目錄的管理,建立不合理使用監控機制。5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設備,逐步提高國產醫用設備配置水平,支持建立大型設備共用、共享、共管機制。6支持患者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3.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1健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完善政府補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醫院加強核算、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2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總體原則和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基本路徑,通過集中采購、醫保控費、規范診療行為等降低藥品、器械、耗材等費用,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費用,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在針對取消藥品加成部分調整價格和騰空間的基礎上,繼續分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部分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進一步優化醫院收支結構,逐步提高醫療技術服務收入占比;加強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醫療控費、分級診療等政策的統籌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總體上不增加群眾負擔。3實行公立醫院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分類管理,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4強化醫療服務價格監管,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機制,加大對價格壟斷和欺詐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4.推進公立醫院人事薪酬改革1創新編制管理方式,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編內編外人員待遇實行統籌考慮。2健全院長選拔任用機制,加強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實施院長任期制、年度目標責任制和年薪制,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擴大公立醫院在人員招聘、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權,逐步實行全員聘用制。4在清理醫務人員“灰色收入”的基礎上,制定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既充分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又反映醫務人員良好的醫德醫風和規范的診療行為。5醫務人員收入嚴禁與藥品、耗材和檢查收入等掛鉤。6采取強有力的行政和法律措施,清理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等非法行為。 5.加強公立醫院綜合監管1全面開展公立醫院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突出功能定位、職責履行、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質量管理和社會滿意度等指標,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2加強公立醫院預決算、成本核算、經濟運行分析與監測、資產管理等工作,強化預算約束和財務管理,規范醫院經濟運行,在三級公立醫院全面實施財務總監派駐制度。3建立完善醫務人員考核評價機制,突出工作數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能力、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指標,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崗位聘用、職務(職稱)晉升、個人薪酬等掛鉤。4推進省與設區市全面建成醫療服務監管與信息公開平臺,公開轄區內公立醫院的收支情況、績效考核、質量安全、價格、醫療收入結構、醫療服務效率和醫療費用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5明確醫療費用增長控制目標,根據不同地區醫療費用水平和增長幅度以及醫院的功能定位,分類確定控費要求并進行動態調整。 二建立健全“雙下沉、兩提升”長效機制 1.優化醫療資源配置調控1嚴格控制城市公立醫院總體規模和單體規模,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超標準裝修和超常規配備大型醫用設備;各級政府原則上不再新建城市綜合性醫院。2優化城市公立醫院空間布局,利用資源重組、機構拆分、舉辦分院、合作辦醫等多種途徑,鼓勵和引導城市醫療資源向基層延伸、轉移,疏解中心城區過度密集的醫療資源。3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加強婦產、精神、傳染病、腫瘤、護理和康復等專科醫院建設;加大縣域內尤其是山區、海島等偏遠地區和衛生薄弱地區的醫療衛生資源供給。4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兒科醫務人員培養和隊伍建設,加快推進兒科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務人員薪酬待遇、用藥供應保障等改革,促進兒童醫療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到2020年,省市縣三級兒童醫療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每千名兒童床位數不少于22張,每千名兒童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不少于069名。 2.深化醫療資源縱向整合1進一步加大推進力度,加快形成醫療資源梯度下沉格局,實現城市醫院下沉縣(市)、縣(市)醫院下沉鄉鎮更高質量、更高水平全覆蓋。2在省級醫院下沉基礎上,重點推動設區市優質醫療資源向中心鎮(小城市培育試點鎮)下沉,縣級優質醫療資源向鄉鎮下沉,支持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3推進社區衛生服務“市區共建”,從設施設備、人才培養、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等方面,加強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共建合作,做強做優社區衛生服務。4在全面下沉的同時,針對下沉地區醫療資源的空白領域和薄弱環節,鼓勵城市醫院通過人才培養、學科合作、技術協作等形式,實現精準下沉、無縫對接和長效發展。 3.發展醫療聯合體和醫療集團1加快推進城市醫院存量資金下沉與地方政府合作辦院,重點培育若干家以資產為紐帶、具備一定規模、學科優勢鮮明、區域輻射能力較強的縱向整合型醫療集團或醫療聯合體。2在縣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基礎上,鼓勵探索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財、物統一管理的多種實現形式,支持組建縣鄉聯動、鄉村一體的緊密型區域醫療聯合體。3構建層級分明、功能完善、運行有序、管理規范的治理結構和服務體系,推動醫療集團和醫療聯合體成為發展共同體、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4落實地方政府辦醫責任,確保對城市醫院在當地舉辦或合作辦醫療機構的保障不變、責任不變、監管不變。 4.促進“雙下沉、兩提升”常態化可持續1將“雙下沉”工作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強化部門和地方政府責任落實。2把“雙下沉”工作作為優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改善群眾醫療服務獲得感的重要內容,納入“十三五”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深化醫改規劃。3完善“雙下沉、兩提升”考核辦法,將“雙下沉”工作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與院長聘用和薪酬掛鉤。 三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1.加快推進責任醫生簽約服務1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簽約服務項目,優先滿足老年人、兒童、婦女和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需求,逐步擴大到全人群。2建立多元化簽約服務籌資機制,調整、規范服務項目價格收費。3開展責任醫生管理簽約居民醫療費用試點,推進責任醫生簽約服務與門診按人頭付費相結合,建立醫保對簽約責任醫生的獎懲激勵機制,讓責任醫生成為群眾健康和醫保基金的“守門人”。到2017年,規范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到2020年,規范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50%以上,每個家庭擁有1名簽約服務的責任醫生。 2.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1明確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結合區域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探索制定區域首診疾病種類目錄。2改進全省預約診療服務平臺,加大預約診療進社區工作力度,推動上級醫院優先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簽約責任醫生開放資源、分配號源,方便基層首診病人預約掛號。3推進基層首診,引導并逐步規范常見病、多發病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對于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為患者提供優質轉診服務。到2020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縣域內總診療量的比率達到75%以上。4上級醫院要完善轉診工作機構和機制,對轉診的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并暢通慢性期、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渠道。5建立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集團或醫療聯合體內部分工協作機制,探索三級醫院診斷、二級醫院治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的三級診療服務機制,推進三級醫院開展預約診療、日間手術,實行急慢分治。6城市三級醫院逐步減少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等普通門診服務,逐步實現除急診外以接收下級轉診病人為主。 3.實施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1階梯式設置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和跨統籌區域醫療機構就診的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結合各地實際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縣級醫院醫保報銷比例、降低起付標準。2對按規定轉診患者,采用累計起付線政策;對未按轉診規定就醫的患者,逐步降低報銷比例。力爭到2020年,對未按規定轉診患者,醫保不予支付報銷。3允許城鄉參保居民在一定范圍內自主選擇首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自覺養成小病到基層首診的習慣。 四鞏固完善全民醫保體系 1.健全基本醫保管理體制1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管理體制、經辦服務、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等有機統一。2強化醫保部門參與藥品、耗材采購和醫療服務價格談判等職能,建立完善醫保支付標準并動態調整。3健全醫保醫師誠信檔案庫并實行積分制管理,建立醫生薪酬與主動控費特別是控制用藥量的正向關聯機制。 2.增強基本醫保保障能力1完善基本醫保籌資機制,適度提高個人繳費水平,逐步降低患者自負醫療費用比例,控制政策范圍外醫療費用。2穩步提升大病保險籌資水平和報銷比例,適度擴大病種覆蓋、特殊藥品和服務支付范圍,增強大病保障能力。3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大力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應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工作。做好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 3.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1完善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推進醫保經辦機構參與藥品耗材采購、醫療服務項目定價,逐步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2加快推進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按人頭、按床日等付費方式改革,鼓勵推行按疾病診斷分組(DRGs)付費方式。3加快推進公立醫院臨床路徑管理,完善醫院病案首頁管理和診斷服務項目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并發癥和合并癥庫。探索建立以DRGs為核心的質量控制體系。4根據國家部署在寧波市探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五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1.增強基層醫療服務能力1實施衛生重點縣建設項目,確定一批衛生重點縣,制定具體的工作評價目標和考核指標,強化政策扶持和重點管理,促進薄弱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全面提升。2實施縣級公立醫院能級提升工程,結合“雙下沉、兩提升”工作,進一步做強做優縣級醫院,強化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急診、轉診、指導基層等基本功能,發揮其在醫療服務供給和分級診療中的基礎地位和作用。3實施中心鎮衛生院醫療服務功能完善工程,三分之一左右的鄉鎮衛生院具備基層特色科室(專科),能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老年病、慢性病等住院服務,開展一、二類手術。4深入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切實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 2.深化基層衛生綜合改革1逐步推開專項補助與付費購買相結合、資金補償與服務績效相掛鉤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新機制,適時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等項目在合理確定成本的基礎上實施政府購買。2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集中核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加強財務監管。3完善區域醫療衛生資源共享機制,依托現有醫療機構,加快縣域臨床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和消毒供應等共享中心建設,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服務效率。 3.著力破解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瓶頸制約(1)擴大基層衛生人員定向培養途徑和規模,提高定向培養畢業生到崗率。 (2)實施新一輪公開招聘萬名醫學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計劃,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 (3)加大基層全科醫生培養培訓力度,建立符合基層實際的規范化培訓機制。 (4)深化縣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在現有編制總量內,推進縣域衛生人才縣管鄉用、鄉招村用、統籌使用和柔性流動。 (5)落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余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的政策。 六大力發展智慧醫療健康服務 1.完善健康信息服務基礎框架1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技術,全面建成省市縣三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2建立健全人口、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三大基礎數據庫,并實現與醫保管理平臺互聯互通。3完善信息標準,強化安全管理,在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六大業務領域形成互聯互通、交換共享、有效協同的信息服務網絡。到2017年,省級平臺與所有市級平臺、區域平臺與轄區內80%的醫療衛生機構互聯互通;到2020年,全面建成互聯互通、應用共享的全省人口健康信息系統。 2.推廣智慧醫療健康服務應用(1)提升基層衛生信息化水平,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智能化的健康管理、簽約服務、預約轉診和個人健康信息查詢等服務。 (2)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就醫流程信息化再造,提供智能化掛號、支付、導診、診療報告查詢、藥物配送和健康指導等網絡業務應用。 (3)在統一質量標準前提下,運用信息化手段,全面落實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4)完善智慧急救體系,形成指揮靈敏、反應迅速、運行高效、銜接有序的院前急救和院內急診服務鏈。 (5)利用信息化構建智慧醫保、醫療監管體系,健全互聯互通覆蓋全省的醫保智能監管平臺,對醫療服務行為開展實時監管,提升服務績效和管理水平。 3.推進“互聯網+”健康產業發展(1)充分依托浙江信息產業基礎和優勢,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大力發展基于信息支持的、社會化的居家醫療、健康管理、康復護理、遠程醫療等健康服務。 (2)大力推動基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和遙感技術的健康產品研發生產。 (3)支持推動智慧醫療、智慧醫保、智慧養老等信息軟件產品創新研發和規模應用。 (4)探索互聯網延伸醫囑、電子處方等服務應用,規范發展網絡醫院和醫藥電商。 (5)推進“互聯網+”健康產業園區建設,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創新型企業,形成健康信息產業集群優勢,支持智慧醫療健康服務發展。 七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 1.拓展社會辦醫發展空間(1)凡是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沒有禁止的,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社會辦醫的主體、形式、類型和經營性質,優先支持社會辦醫向專科、緊缺領域和非營利性方向發展。 (2)強化區域規劃指導,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張床位的標準,為社會辦醫預留規劃空間。 (3)新增醫療資源主要由社會力量舉辦。 (4)國有企業醫院可結合國企改革推進改制重組。 (5)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對部分公立醫院可引入社會力量進行改制試點;加強國有資產評估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6)鼓勵公立醫院與社會力量以合資合作的方式共同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規范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發展。 (7)鼓勵有資質人員開辦個體診所,探索與醫院建立簽約醫師制度。 2.提升社會辦醫發展水平(1)社會辦醫療機構可以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與公立醫院形成有序競爭;大力引導提供高端服務,滿足非基本需求;積極鼓勵提供兒科、康復、老年護理等緊缺服務,對公立醫院形成補充。 (2)加強重點項目引進和扶持力度,支持社會辦醫連鎖經營、品牌管理、集團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辦醫向特色化、專科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加強醫療健康對外開放合作,支持發展中外合資合作的國際化醫院。 (3)推進做強做優公立醫院、放開放活社會辦醫改革試點,創建多元辦醫示范區。 (4)引導和規范社會辦醫療機構引入新技術、開展新項目。 (5)鼓勵和支持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人才交流、技術合作。 (6)推進社會辦醫療機構參與分級診療體系建設。 (7)規范醫生多點執業,探索自由執業。 3.優化社會辦醫發展環境(1)進一步落實社會辦醫在投融資、土地、財政、醫療保險、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大型醫用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重點突破人事、編制、社保和學術交流上的瓶頸制約,促進醫務人員在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雙向有序流動。 (2)完善社會辦醫行業監管,將社會辦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與評價、等級評審、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科研項目申請、人才培養等納入行業統一管理,實施一個標準。 (3)制定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資產管理辦法,加強對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余使用等的監督管理。 (4)履行政府監管責任,嚴厲懲處過度醫療、價格欺詐、騙取醫保資金、虛假廣告宣傳等行為,促進社會辦醫健康發展。?進度安排已有時間表 啟動階段:2016年1月—6月。深入開展調研,制定綜合醫改試點方案,謀劃綜合醫改試點擬突破的重點領域和工作目標,明確擬出臺的配套政策和任務分工。召開綜合醫改試點工作會議,開展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啟動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各地按照省級綜合醫改試點方案要求,圍繞規定動作加特色動作,結合實際提出改革重點和主要目標,先行先試,點面結合,有序推進。 推進階段:2016年7月—2018年4月。全面推進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在重點改革任務方面加快取得成效,推動形成綜合醫改試點初步效應。適時開展綜合醫改試點中期督查,對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逐項評估工作成效,確保試點方案提出的2017年目標有效完成。在中期評估基礎上,研究制定擴大省級綜合醫改試點成效的政策措施,指導改革工作。 完善階段:2018年5月—2020年12月。圍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省級綜合醫改試點方案,及時跟蹤、掌握各地、各牽頭部門醫改進展情況,對相對滯后的地方和領域實行重點督導,確保試點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結合開展“十三五”時期醫改評估,加大對試點經驗和先進做法的總結推廣,重視醫改成果的制度化建設,推動綜合醫改試點取得更大實效。?保障措施件件要落實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負責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整體推進綜合醫改試點工作。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機構編制、發展改革、經信、民政、財政、人力社保、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和物價等相關部門職能分工,逐級分解任務,層層明確責任,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增強政策協同性,避免政策文件空轉,確保改革有力有序推進。 強化示范推進——確定寧波市、溫州市和若干縣(市、區)為第一批省級綜合醫改先行先試地區,試點地區要圍繞藥品耗材采購、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公立醫院人事薪酬改革和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攻堅克難、創新突破,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其他地區要根據國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統籌推進各項改革。省級相關部門要加大示范點培育,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精準支持,并根據試點的需要下放相應權限,建立全過程、高效率、可核實的分類指導機制。省醫改辦要加強綜合協調,及時組織對相關部門和試點地區的經驗做法予以總結、提煉和推廣,推動綜合醫改試點早落地、見實效。 強化投入保障——強化政府辦醫責任,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于支持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醫保,切實落實符合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設備配備、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6個方面的投入責任。積極推進補償機制改革,探索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投入方式,促進服務機制轉變,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按照國家的部署,統籌解決公立醫院存量政府債務問題。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要鼓勵社會資金投資醫療衛生事業,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 加強綜合監管——加強醫療衛生綜合監管職能,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建立屬地化、全行業管理體制。重點強化對醫藥流通秩序、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醫療服務行為和醫保基金使用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加強醫藥衛生管理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探索實行崗位資質制度。加強行業自律、監督和職業道德建設,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經營、依法執業、依法維權。推進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群眾滿意度測評機制,開展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強化社會監督。 優化發展環境——高度重視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切實關心和愛護醫務人員,優化執業環境,建立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的激勵機制,凝聚職工群眾推進醫改的智慧和力量,發揮好主力軍作用。加強醫改智庫建設,強化醫改智力支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合理引導預期,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信息來源:醫藥新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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