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力推“放管服”,藥企面臨綜合監管新常態
日期:2016/5/31
本文部分內容參考自國務院微信客戶端。
4月15日,藥監局與稅務局簽訂《信用合作框架協議》,稅務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共同向同為納稅守信和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守信的企業,提供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采取從嚴審核、提高檢查頻次等限制措施。
5月3日,食藥監局《關于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2016年第94號),這是藥監針對藥品流通打擊掛靠走票的專項監管行動,至少持續到9月底。
5月24日,“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辦公室”在京揭牌。這是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貫徹落實中央《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重要舉措,標志著警稅協作防范和打擊涉稅違法犯罪進入了新的階段。
5月2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在全國開展藥品價格專項檢查的通知》,將會開展為期5個月的藥品價格違法行為專項檢查。重點核查價格壟斷行為和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提高零售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隨著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政府“兩隨機一公開”監管將全面推開。未來,市縣兩級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將持續推進,跨部門、跨區域聯動執法和協作機制將不斷建立和完善,因此,藥企面臨藥監、稅務、工商、公安、物價等方面聯合執法監管的局面將會成為新常態。
而國家信用體質建設也在不斷加強。建立市場誠信檔案,推行黑名單制度以及市場退出機制,將會讓藥企違法違規失信付出更高的代價!
信息來源:藥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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