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藥壟斷被盯,新一輪藥品價格專項檢查來襲
日期:2016/5/31
近日,發改委發布《關于在全國開展藥品價格專項檢查的通知》發改價監[2016]1101 號,準備在6月1日到10月底開展藥品價格專項檢查。
1、本次檢查重點
(一)原料藥、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達成、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行業協會組織生產經營企業達成、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二)原料藥、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原料藥、藥品的行為;
(三)社會零售企業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價格欺詐行為;
(四)醫療機構不執行政府定價藥品零差率、加價率政策的行為;
(五)政府定價藥品突破政府規定的最高出廠(零售)價格銷售的行為;
(六)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制度的行為;
(七)其它違反《價格法》、《反壟斷法》的行為。
2、藥價專項檢查和兩票制底價轉高開有毛線關系?
各位可以看到,本次檢查主要放在原料藥壟斷、零售藥店價格欺詐、原政府定價提價方面。而一些自媒體卻將兩票制和價格核查聯系在一起,驚呼底價轉高開將被價格專項檢查所打擊!——實屬誤導。藥企適應兩票制+營改增的新政策要求實現業務轉型,破除底價掛靠走票行為,這是藥企回歸合規營銷模式和正常開票的必然途徑。先不論轉高開后藥企財稅有無問題,只是說在轉型為正常營銷模式時,只不過是出廠價提高,并未提高藥品零售價,也未損害消費者利益。何來轉高開就被核查的杞人憂天、危言聳聽之論?
發改委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其目的是發揮市場的主導作用,通過市場競爭來調控藥品價格。即便有些藥企提高了藥品出廠價格,只要沒有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或形成價格壟斷聯盟,那這種行為在市場價格自由競爭的環境中,無非最后的結果是性價比差的藥品會被市場淘汰。何來違規之論?
因此,還是警醒下那些壟斷原料藥的操盤者吧。短時間鉆鉆空子,到最終還是會陷入法律風險和遭到嚴懲。
3、本次價格專項檢查的時間節點如何?
此次專項檢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及我委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有關規定,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在有舉報必查、有線索必查的基礎上,對檢查對象進行隨機抽查,并及時公布抽查情況及結果。專項檢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期調研及培訓(6 月 1 日-6 月 30 日)。通過匯總分析藥品價格監測、價格舉報、媒體反映信息,到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企業、協會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等,收集違法線索,確定專項檢查的重點和目標,開展藥品價格政策和檢查技能培訓。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根據前期調研情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檢查工作方案。(價格調查研究尤其關一年來注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市場競爭不充分藥品的價格運行情況。)
第二階段,對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檢查(7 月 1 日-8 月 31 日)。根據前期調研發現的問題,對發現違法線索的生產企業、經銷企業進行檢查;結合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原料藥、血液制品、中藥飲片及其他藥品品種,對生產經營企業進行隨機抽查,抽查覆蓋率不低于 10%。
第三階段,對醫療機構、采購平臺等進行檢查(9 月 1 日-10 月 31 日)。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對本省范圍內三級甲等醫院、省級藥品采購平臺進行隨機抽查,組織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對其它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以及行業協會進行隨機抽查,抽查覆蓋率不低于20%。
相信在國家此次專項檢查下,影響公平競爭、增加患者負擔、社會反映強烈的一些藥品、原料藥市場價格違法行為,將會的得到遏制和改觀。而藥企面臨的監管,則是立體化全方位的十面埋伏!詳細內容,請看本期藥招網第二篇主題報道《總理力推“放管服”,藥企面臨綜合監管新常態》!
信息來源:藥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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