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藥業“躺槍” GMP證書被收回停產整頓
日期:2016/5/5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關于中新藥業銀翹解毒片事件又有新的進展。4月29日,中新藥業就“銷往香港的銀翹解毒片檢出微量西藥成分撲熱息痛”事件公告稱,涉事企業片劑藥品GMP(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證書被收回。這意味著,涉事的中新藥業旗下百年老廠隆順榕制藥廠將進入停產整頓。
對此,中新藥業稱,2015年度,涉事企業出口香港地區的中成藥總銷售收入占中新藥業2015年經審計銷售收入的0.03%,對中新藥業整體經營業績不會造成較大影響。“本次事件的發生導致該企業停產檢查,給其生產、銷售帶來一定影響。但公司認為這些舉措有利于降低質量風險,對公司長期穩定發展和維護自身信譽有利。”
事實上,除了中新藥業,還有華北制藥、億邦制藥等多家藥企GMP證書被收回。CFDA(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一位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今年會繼續加大飛檢力度,違反GMP要求組織生產等的都將進行跟蹤處理,“而且飛檢不會提前通知企業,具體檢查時間也不確定”。與此同時,國務院近日發布的2016年醫改的重點工作中,亦強調要開展專項檢查、飛行檢查等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對基本藥物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百年老廠“躺槍”GMP被收回
4月18日,香港衛生署披露,“長城牌”銀翹解毒片(批號MH-151)含微量西藥成分“撲熱息痛”,該產品正是由中新藥業旗下隆順榕制藥廠生產。香港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撲熱息痛”普遍用作退燒及鎮痛,不適當服用可使肝臟及腎臟受損。為此,再引出業界對此前歷史遺留問題,即中西藥復方制劑的高度關注。
4月21日,CFDA網站上發布了“總局通報銷往香港的銀翹解毒片檢出撲熱息痛的調查情況”,公告中指出“隆順榕制藥廠在藥品生產過程中因清場不徹底導致藥品交叉污染,是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嚴重質量事件,反映出該企業在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嚴重缺陷”。
4月29日,中新藥業公告稱,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據“總局處理意見”,正式下發通知,收回涉事企業片劑藥品GMP證書,停產整頓。
據了解,本次涉事的“長城牌”銀翹解毒片(批號MH-151)是隆順榕制藥廠2014年6月17日生產的產品,共生產46箱,其中向香港實際發售31箱。出口“長城牌”精制銀翹解毒片(合法含有西藥成分撲熱息痛)與出口“長城牌”銀翹解毒片共用出口專用生產線生產,而2014年12月,隆順榕制藥廠在自查中發現,因清場不徹底導致了已出口香港的批號MH-151的銀翹解毒片可能被微量撲熱息痛污染。
而且,中新藥業還特別說明的是,出口“長城牌”銀翹解毒片與出口“長城牌”精制銀翹解毒片的處方不同,注冊文號不同,是兩種不同藥品。據悉,精制銀翹解毒片的處方中合法含有撲熱息痛成分,該藥不在香港銷售,而在內地有售。
據中新藥業財務數據顯示,2015年度涉事藥品“長城牌”銀翹解毒片累計在香港銷售約10萬元人民幣,整體銷售量較小; 2015年度,隆順榕制藥廠累計銷售收入占中新藥業經審計銷售收入的3.42%,累計凈利潤占中新藥業經審計凈利潤的1.07%。
中新藥業稱隆順榕制藥廠停產檢查,對其生產、銷售帶來一定影響,但對中新藥業影響不太大。據了解,涉事的隆順榕制藥廠,前身來自創辦于1833年的天津隆順榕藥局,被稱為“衛”藥魁首。中新藥業官網顯示,2014年隆順榕衛藥制作技藝曾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CFDA加大跟蹤力度
對于此次隆順榕制藥廠被收回GMP證書事件,中新藥業稱為避免公眾誤解,特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相關條款摘錄在公告中進行公示,列舉了收回《藥品GMP證書》的條件,同時還列舉了發回原《藥品GMP》證書的條件,即企業完成改正后,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對符合藥品GMP要求的,發回原《藥品GMP證書》。
一位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從隆順榕制藥廠公開信息看,未來改正后重新獲得GMP的可能性還很大,不過,具體還要看監督部門最后的現場檢查結果。
據了解, CFDA 2015年全國收回GMP證書,共涉及140家藥企144張GMP證書被收回。其中,59家已返還GMP證書的企業,從收回到返還最長是254天,最短僅僅用了8天時間,平均105天;82家尚未返還GMP證書的企業(截至2015年12月25日),到目前最長339天,平均133天;3家企業被注銷GMP證書和吊銷了藥品生產許可證。
而在2016年的監督力度仍不減,仍有不少企業被收回GMP證書,其中包括諸多上市藥企。如3月30日,華北制藥對此公告稱,其子公司先泰公司產品質量回顧分析方面和文件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無菌原料藥GMP證書被收回;4月13日,廣東省食藥監局稱億邦制藥因投訴舉報,被飛行檢查(即突擊檢查)存在包括造假相關產品入庫記錄等行為,而被收回粉針劑的GMP證書。
CFDA一位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CFDA已經明確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藥品GMP申請認證,并將這權限下放至省級單位,但CFDA會加大飛檢力度,強化監督職責,加大跟蹤力度。
“成為我們飛檢重點對象的主要有,疫苗、血液制品企業,這個力度是最大的,每年必須要跟蹤一次,若有異常問題我們可能對某一類的還要進行二次、三次的跟蹤;主要缺陷超過三項,尤其是涉及質量及涉及生產的;上一年度質量公報中抽檢不合格的注射劑企業;上一年度發放告誡信的企業;國外檢查機構檢查發現較嚴重缺陷的企業等。我們檢查的時間都是不確定,而且不會提前通知的。”上述CFDA負責人表示。
信息來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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