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藥政工作納入醫藥代表行業規范行為培訓
日期:2016/4/25
上海市衛計委發布《2016年上海市藥政管理工作要點》,通知2016年將分步開展對醫藥代表行業規范行為的培訓工作。
來源/上海市衛計委
關于印發《2016年上海市藥政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滬衛計藥政〔2016〕2號
各區縣衛生計生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有關委直屬單位,各市級醫療機構:
現將《2016年上海市藥政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4月13日
2016年,本市藥政管理工作將繼續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落實全國、本市衛生計生工作會議有關部署要求,切實加強醫療機構臨床藥事管理工作,繼續推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全力支持本市醫改相關重點工作。
一、加強醫療機構臨床藥事管理工作
(一)強化臨床藥事管理,規范用藥行為
本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加強制度建設,設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組),明確人員組成和具體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在藥物遴選、采購、處方、調劑、臨床應用和評價等各個環節實現藥品的全過程管理和監控。
(二)加強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形成常抓不懈機制
繼續鞏固本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落實細菌耐藥聯防聯控工作,開展國家衛生計生委《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培訓,支持本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工作,強化各類培訓,規范醫生處方行為,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指標在行業內進行公示。
(三)優化流程設計,提高監測評價水平
優化藥物臨床應用路徑及環節,會同本市相關專業質控中心試點建立單病種藥物臨床應用路徑。努力實現醫、藥、護在藥物臨床應用過程中的無縫銜接。規范醫院處方點評工作,利用信息監管平臺、預警機制,促進合理用藥。開展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和綜合評價工作,提高相關監測和評價水平。
(四)加強藥學學科建設和藥師隊伍建設
分步實施臨床藥學重點專科建設項目,促進臨床、教學、科研、管理的協同發展,開展藥學部門標準化建設。加強學科帶頭人和骨干臨床藥師的培養,開展中醫臨床藥師和社區臨床藥師在職規范化培訓試點工作,開展專題學習班、報告講座等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
(五)整合各類平臺,加強合理用藥正面宣傳
在解放日報、新民晚報等開設“合理用藥”專欄,邀請本市知名醫學專家和藥學專家撰寫科普文章,同時通過市衛生計生委主辦的“上海藥訊”官方微信公眾號每日推送合理用藥知識及政策動態,結合醫院院內宣傳欄、電子顯示屏、藥房咨詢窗口等,同步開展宣傳工作。舉辦“2016上海‘合理用藥’論壇”主論壇和分論壇,凝聚各方共識,探討促進合理用藥的有效途徑。
二、鞏固完善本市基本藥物制度
(六)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
推進落實《關于本市促進基本藥物配備使用 加強社區藥品供應保障的通知》(滬衛計藥政〔2015〕7號)相關規定,保持社區基本藥物的主導地位,加強社區藥品供應保障,促進二三級醫院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將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例納入行業公示指標。
三、積極配合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
(七)建立協作機制,推動藥學結對幫扶工作
落實建立二三級醫院對周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臨床藥學服務和藥事管理方面的協作幫扶機制。做實結對幫扶工作,上級醫院有專人藥師具體負責落實,幫助社區藥學部門解決實際問題。探索為社區簽約居民建立用藥檔案,全程指導簽約居民用藥。
(八)深入服務基層,形成良好互動
成立“臨床藥學志愿服務隊”,組織臨床藥師下基層、進社區,開展慢性病、常見病合理用藥的科普講座、座談會,組建為居民提供用藥咨詢服務的微信群,通過面對面互動交流和網絡交流,助建和諧醫患關系。
(九)發揮平臺作用,構建社區網絡
配合開展社區延續醫囑配藥工作,探索建立醫院和社會藥房的藥品供應聯動機制,探索試點開展針對社會藥房的有關藥學業務培訓工作,努力提升社會藥房藥師服務能力。
四、繼續加強本市藥事行風建設工作
(十)開展對醫務人員和醫藥代表的藥事行風培訓
根據《關于本市進一步加強臨床藥事管理促進藥事行風建設的意見》(滬衛計藥政〔2015〕4號)的規定和要求,做實醫院在藥事管理機制、人員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加強對醫師、藥師等醫務人員廉潔從業的培訓和督導。分步開展對醫藥代表行業規范行為的培訓工作。
信息來源:醫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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