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不得在網上銷售,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通過快遞配送藥品
日期:2016/4/25
處方藥不得在網上銷售、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通過快遞配送藥品…… 4月19日,記者從安徽省食藥監局獲悉,安徽省將對互聯網藥品信息(交易)服務進行最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發布藥品虛假信息及利用互聯網非法銷售藥品行為。
據介紹,全省目前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有18家,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企業有87家。“由于部分企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意識不強,主體責任不落實和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威脅了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安徽省食藥監局明確規定,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一律不得在網站交易相關頁面展示和銷售處方藥。
“通過互聯網銷售藥品時,應當使用本企業符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等文件要求的藥品配送系統自行配送,必須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有關要求,不得通過郵寄快遞等方式配送藥品,以保證在售藥品的質量安全。”據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凡發現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違反規定的,食藥監管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信息來源:醫藥信息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