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日開始整頓「掛靠走票」,為期兩個月!
日期:2016/4/20
來源/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藥品流通領域
“掛靠走票”專項整治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山東濟南疫苗系列案件調查處理會議精神,整治藥品經營企業存在的“潛規則”問題,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2個月的藥品流通領域“掛靠走票”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16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二、整治重點
(一)掛靠經營檢查重點。藥品批發企業是否存在出租企業資質或接受掛靠經營行為;企業銷售人員身份是否真實(工資、社會保險、聘用合同);藥品購銷憑證與物流憑證(如驗收、入庫、養護、出庫等記錄)是否一致;企業購銷資金結算方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購銷資金和票據流向是否一致;企業是否存在藥品購銷資質檔案資料不全或不真實,超方式、超范圍經營等問題。
(二)過票走票檢查重點。開具或接收的票據內容是否符合規定;開具的票據與實際的購銷業務金額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不開票據將藥品銷售給基層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是否存在虛開發票或使用假發票等問題。
(三)專項整治重點對象。重點檢查以下特征企業:經營規模小、經營品種少的企業(藥品入、出庫快,在庫儲存時間短、庫存數量少);經營狀況與銷售額有明顯差異的企業(人員少、倉庫小但業務量大、設多頭帳戶);醫療機構臨床使用量較大的單一品種的供貨企業;購銷藥品價格明顯不符合市場行情的企業(購銷藥品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又無稅務票據的藥品,一個品種多個批號但數量較少);企業行政許可事項頻繁變更的企業;經營血液制品、疫苗、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等藥品的企業;農村、城鄉結合部、醫院周邊的藥品零售企業。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組織精干人員迅速開展檢查,加強與公安、稅務等部門聯動,密切協同配合,爭取多方支持,形成打擊整治的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各地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查重處,絕不姑息遷就。對符合立案標準的,及時立案查處;對符合收回或撤銷GSP證書的,及時依法收回或撤銷GSP證書;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專項行動過程中,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2016年6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送省局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聯系人:馮波,電子郵箱yhlt2014@163.com。
2016年4月13日
信息來源:醫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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